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于权利平等

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在于权利平等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了义务教育工作的新目标——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他表示,要努力实现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区域内基本均衡的新目标。

这是袁贵仁就任教育部部长以来,首次就教育宏观目标表述看法。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揆诸现实,又必须承认,这把“火”恰恰烧在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症结上。

受教育权是公民基本权利。教育公平是教育的基本价值和目标,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而均衡发展,无疑又是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目标和方向,是实现教育公平题中应有之义。

但在现实中,教育却被列为“新三座大山”之一。这不仅是因为教育收费领域存在种种不规范,更因为频发的诸多教育乱象,已在中小学教育中发酵成为潜规则。前不久,央视曝光了其中八个,称“其积弊之深令人震惊”。如“免试就近入学”异化为“争相择校”;择校费“被自愿”;升学率还在争第一;“重点班”改名“创新班”……

这些“教育潜规则”中,不论是择校问题,还是“重点班”现象,折射出的都是一幅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的真实教育图景。现在,袁贵仁部长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实可以看作是对此针对性开出的一副良药。

袁部长提出了实现均衡发展的几个环节,也提到达成目标的具体年限。就等于不光有了“路线图”,还给出“时间表”,自然振奋人心。不过,地区间、城乡间、学校甚至班级之间,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由来已久,也不算什么旷世奇症。长期关注中国教育的人,大多能为之把脉开方。因此,问题关键在于有了药方后,是换汤不换药,还是照方抓药,确保教育实践沿着划定的均衡发展路线图行进。

就拿被视为教育一大痼疾的“择校费”、“借读费”来说。去年11月底,中央部委就曾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全国统一取消义务教育的借读费。但是,即便不看报我们也知道,各地并未严格按此方抓药。三令五申之下,不少地方虽无借读费之名,却有借读费之实。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某种程度上就是“择校费”的替身。

各地整治借读费、择校费的文件,如加急金牌一般,下了一道又一道,结果似乎只是,收费名称变得更加创意和隐晦了。这种变相的“捐资助学”,其根子实际还在教育资源分配问题。只要一地、一校的教育资源和质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和学校,那么它自然就掌握了议价权。有需求的一方,只有竞价争取其优良的师资力量和教育环境,这是他们赢得向上流动机会的希望。

“一样的孩子,不一样的前途”这句择校广告语,听着就让人揪心。如果义务教育资源能更全面普及和均衡覆盖,就能抑制制造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不公,社会公平才有保证。所以除了强化行政监管之外,义务教育更为深重的教育公平问题,必须正视。

而教育失衡实质就是权利不公,教育平权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当然,这离不开其他政策困境的连环解套。没有相应的政策配套和更完善的教育投入,均衡发展难度可想而知。比如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教育和社会资源的分配、乡村教师薪酬福利的制度化保障,都关系到改革成败。

其他如人口流动的加剧、居住布局的更新、人户分离的增多,也都是改革必须重视的问题。固守以户籍为基础的布局,显然需要改变。只有努力追求均衡普及的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公平分布,恢复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教育不公问题,袁部长提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才能得到更好的执行。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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