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出国很少,各部门组团出国就更少,更多是以国家名义组团出访。改革开放前,胡兆森就出国一次。那是1955年,国家组织了一千多人到华沙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杜导正在改革开放之前,只出过两次国,一次去朝鲜,一次是去日本。“那都是不得不去的任务,去朝鲜没有人愿意去就派我去了。”
改革开放以后,出国频次高了。1982年,杜导正调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升任副部级干部。当时不像现在对干部出国管理有一套程序,一般自己觉得有必要去哪个国家考察就直接办手续了,并不需要主管部门审批。
胡兆森出国次数也明显多了。有些对外交往不方便以政府名义,就以他们团体的名义。胡当时每年会出国两三次,但组团人数很少,一般就两三个人,有时是他和翻译,有时带助手。
一些没有必要的出国考察也出现了。典型的是去第一个进行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匈牙利。中央各部委派人去,各地也派人去。1986年,一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带了一个18个人的考察团前往。这位原副主任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当时匈牙利的人跟他说,“我们的牛都认识你们中国人了。”
招待费有了“合法”身份
由于“三公”以及其他行政经费的不断增加,国家开始努力压缩行政经费。1983年各级行政经费比1982年增长21%后,1984年财政部发出了《关于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和企业管理费开支的通知》,要求1984年比1983年下降10%-20%。但1984年还是比上一年增加了28%。1985年2月2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节减行政经费的通知》,要求各级行政经费比上一年下降10%。
这两份文件发布时,虽然还没有“三公”的提法,但从内容看,实际的“三公消费”已经进入整治范围。
比如财政部文件就提出,非特殊情况三年内不再批准购买小汽车。国务院的文件则指出了出国访问、考察团组很多的问题,而且内容重复,国内外反应很大,规定今后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出国,必须出访的要坚持“少、小、精”的原则。
两份文件都提出,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要制止大吃大喝。为了降低包括“三公”在内的行政经费,两份文件提出了要整顿宾馆、招待所的收费标准,理由是宾馆、招待所的房费和伙食费过高,增加了行政经费开支。
其实中央政府一直想办法降低行政经费开支。早在1957年,财政部和国管局就下发过《关于缩紧行政管理费几项措施的联合通知》,但当时“三公”消费不明显,文件中也没作相关规定。
不断压缩行政经费,还与新中国成立后的财政政策有关,在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对行政经费实行从严控制,改革开放初期延续了这一思路。
1990年后,压缩行政经费的思路有所改变。当年10月,财政部召开了部分地区行政财务工作研讨会。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司长李林池2008年在《中国财政》杂志撰文称,这次会议认为,单纯对行政经费从紧控制,产生了一系列问题,1992年开始通过奖惩手段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增长幅度。
1998年,财政部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改革目标。行政机关的支出被认为是公共需要,要予以保障。之后,行政、政法单位行政经费的保障程度得到提高,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的经费保障力度也相继提高。
这一年,招待费有了“合法身份”,不再像以前一样被囊括在行政经费中。1997年财政部开始将“业务招待费”在预算科目中单独反映,并在1998年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明确了接待费是指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按此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如由接待单位安排食宿的,都要按照现行的差旅标准收费,但不足部分可由接待单位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而现行的差旅标准在与当前的消费水平相比,也显得过低。根据2007年1月1日实行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标准,每人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包括通讯、交通在内的公杂费是30元,司局干部的住宿标准是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是150元。不少地方超标准接待来客尤其是上级客人、自己补足不足部分就成了常态。
2012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就呼吁:“治理‘三公’就要改变上级吃下级的现状。”
新条例出台:超支要问责
1997年起,出国经费在预算中也开始明确。1998年开始,对因公出国机票实行定点购买,航空公司对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实行统一的优惠票价。但随之而来的“变相旅游”等社会舆论,让“三公”中的公费出国一直处于风口浪尖。
2008年开始,国务院发文控制公费出国,2009年中办、国办联合发出了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这一年“两办”还发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这份通知中,对“三公”都作出了明确的压缩目标。
关于公车管理,一直都在探索。改革开放初期,对公车实行单一编制管理,各部门的公车购置需要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国管局审批。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权限下放给各部门,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公车的配备标准和数量,但很快出现了一些部门购买豪华汽车的情况,又加强了公车的集中统一管理。
1989年中央发文规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成员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一律使用国产车。部长及以上级别的干部配专车,副部长不配专车,保证工作用车。部长的专车配备,需由中直机关事务局或国管局审批,各单位不能自行配备。此后,中央又在1994年和1999年两次发文,规定了省部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以及一般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
但“公车私用”问题一直为社会所诟病。1999年开始,在中央国家机关又陆续推出了以发放补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为主要内容的货币化改革试点,目前已有科技部、审计署等9个部门正在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新世纪以来,公开“三公”经费的声音持续上扬。2010年3月,“两会”前夕,温家宝就治理“三公”经费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要“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201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承诺当年公开“三公”经费,当年7月,中央部委首次公开“三公”经费。2012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中央部门细化“三公”解释说明。
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决算。对于超标准消费“三公”,或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三公”消费的要受到处分,轻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这个条例尽管还是粗线条的,但已算得上是一个阶段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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