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事件启示:舆论要监督也要科学客观(2)

排污事件启示:舆论要监督也要科学客观(2)

启示三:政府要以人为本公开透明

这次事件体现了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公众的呼声就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网络作为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社会思想动态、听取群众批评和建议及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从网络上听民声、纳民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做群众所盼,真正与广大群众心连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民心。

作为发展中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与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还有很大差距,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十分尖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作为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地方政府,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为标准,加快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健康安全。

环保部门要统一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形成环保工作大格局,努力推动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同时,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社会关注的各类环境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政府要真正树立“民本位”思想,做到以人为本,要给予群众权利诉求的正常通路,如山东省环保厅在山东环境网站上开通了阳光信访平台,构建了一个公开、透明的信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实现了第一时间公开投诉内容、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群众满意度、公开案件办结率和信访办理联系人,初步建立了省市县联动、处室单位协同的大信访格局,有的当天举报第二天就能得到查处解决,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要认真研究新媒体的特点与作用,加以开发利用,借助其先进的信息传播功能,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引导、交流的新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从而实现良性互动和有效沟通。只有政府成为负责任的透明政府,网民自律而理性地表达诉求,良性互动机制才能够真正建立。

作为执法、监管的环保部门,应与新闻的舆论监督联手,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依法行政,为媒体记者的采访提供便利。及时提供客观真实的材料,协助媒体全面了解事件真相。

笔者在第2341期腾讯今日话题所作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你选哪个”的调查中看到,投给“经济发展”的为402票,而投给“环境保护”的25768票,分别占1.54%和98.46%。虽然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截然对立的表决并不科学,但这也确实说明了环境保护在公众心目中的位置是多么重要。

保护环境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公众的责任。环境保护,离不开公众参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环保专业知识,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启示四:网络要文明健康依法规范

在大家纷纷谴责无良企业、黑心老板无社会责任感时,有没有想过传播虚假信息也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

没有人去思考,高压水井地下排污事件对潍坊市造成的影响有多大;没有人去计算,为了这则至今还未查实的帖子及后续的跟帖和报道内容,付出了多少行政成本。多少企业迎来了一批又一批的记者、民间环保志愿者、环境执法者,有的企业甚至为了证明自身的清白而甘愿被翻了个底朝天。网帖跟帖的随意猜测,把道听途说的信息逐渐传得有鼻子有眼。企业正常生产被打乱,政府和环保部门全力以赴,无端猜测的背后,是澄清事实后的无奈。

潍坊是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是我中华文明的代表之一,这盆高压水井地下排污的脏水,给这座城市蒙上了阴影。有理性的网友在网上留言:“个人觉得,不能因为一个到现在还没有被证实的消息毁了一座城,这是客观地说。”

网络时代,网络发展不可或缺,法律亦不能缺位。开放的中国需要文明、法治、健康的网络世界。

记者在网上看到,有网友留言,网络应该管理,不能让谣言泛滥,对造遥者应该追究相应责任,但是也不能因噎废食,应该同时保证网络监督渠道畅通,促使网络舆情的健康发展。还有的网友留言,虚拟的互联网,不能脱离法制的约束。

相信,法律约束下的互联网,会让我们的网民多一份理性和成熟,多一份担当和责任,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定能积聚起更多的网络环保正能量,美丽中国的梦想一定会实现。

新闻链接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了解到,山东省对饮用水水源管理历来十分严格,环境监测部门对全省17设区城市26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月开展一次《地下水质量标准》23项指标例行监测,并每年对这些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39项指标的全分析。

2012年的监测数据显示,24处水源地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符合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2.3%。由于山东省鲁西南和鲁西北地区的地质原因影响,枣庄两处水源地水质总硬度和硫酸盐年均值轻微超标,其他指标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