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核心价值意蕴(3)

平等的核心价值意蕴(3)

其次,平等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基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我国现阶段,在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一些领域和地区还存在着较大利益差距的现实情况下,正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尤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诉求是平等。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享受到他所应该享受的权利,平等地获得他所应当获得的利益,那么这个社会就一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国家既应保障人人享有的平等权利,同时也应保障每个人基于其社会贡献所要求得到的权利、利益与尊重。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必须从构建平等的社会关系做起,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享有的权利。

第三,平等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治国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根本基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这一基础,法治就有可能被滥用,成为强权的借口,法律也就失去其权威性和神圣性。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弘扬平等的价值观,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国家公职人员都必须严格尊重和执行宪法与法律,做遵法守法的模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第四,平等是消除特权现象的锐利武器。特权现象是专制政治的产物,与社会主义性质和宗旨根本相悖。在现阶段,影响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一个突出弊端,无疑是尚还严重存在的官僚主义、以权谋私以及形形色色特权现象。正如党的十八大警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特权是对平等的背叛,腐败是对人权的践踏。反对特权、消除腐败,最好的武器就是平等——让人人平等地参与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让人人平等地监督党和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对特权和腐败,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而有效的制度和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方面充分尊重民主和民意,依托人民群众的平等参与制约特权、治理腐败,短短几个月,收到了令全国人民满意、令世界各国瞩目的成效。这一社会实践生动表明,平等作为一种核心价值,具有极其深远的政治社会意义。

第五,平等是促进人的发展的强大动力。社会主义社会是以人的发展作为神圣任务和根本目标的社会。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自由人“联合体”,是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人为本,开启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光辉历程,开辟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光明路径。促进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平等是重要基础,也是强大动力。在现代社会,平等具有更加深刻的内涵和宽广的意义。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不仅仅是指物质财富占有上的平等,更重要的是指政治地位和精神境界上的平等,即平等地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平等地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平等地释放人的智慧才能、平等地维护人的主人权利。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共同原则只能是平等的原则,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反复强调的,真正的平等即意味着消灭一切阶级和差别。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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