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建立的30多年间,不少高官都因为这项制度而受到惩处。1989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斯 赖特贪腐案令世界震惊。这位民主党最著名的代言人以及全美仅次于正、副总统的第三号人物,在此前的10年中曾经69次违反国会关于议员财产收入申报的法规。其主要事实包括,接受了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的累计价值14万多美元的馈赠;违反有关议员演讲费收入的规定,通过出书获取5万美元稿酬且没有进行申报。为了查清赖特的问题,众议院道德委员会进行了历时10个月、耗资150万美元的调查,最终迫使赖特辞去众议院议长职务,成为200多年来美国第一位因违法贪财而被迫辞职的众议院议长。2006年8月30日,美国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亚特兰大前市长比尔 坎贝尔。这位曾因成功举办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而名噪一时的黑人市长,被控在任期内利用市政府电脑系统全面升级之机,经过与一个承包商幕后交易,从中获取至少15万美元的贿赂。此事让坎贝尔一夜之间名声扫地。
新加坡:有钱没钱都要申报
人们都知道新加坡实行的是高薪养廉制度,但其实,在高薪的背后,有着更为严厉的惩处机制。较之欧美,新加坡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更为全面和深入。其《财产申报法》规定,公职人员不分级别,上至总理、下至刚入职的普通公务员,在初次上任及以后的每年7月,都必须申报财产情况。同时,对公务员接受礼品、礼金和馈赠的规定也十分具体。比如,规定公务员接受的礼品必须如实报告,价值超过50新元必须交公,否则将视为贪污受贿。对犯有贪污罪的人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还要处以罚金或判处5年以上7年以下的监禁。原商业事务调查局局长格林奈,1991年11月以购买新车为名向财政部申请了一笔贷款,实则用于还一辆旧车的欠款,尽管如期归还了贷款,但终因“用误导性文件诱骗贷款”,被判监禁3个月,并被革除公职、没收30万元退休金。前环境发展部政务部长因被发现接受了印尼商人赠送的7张机票而携带家人旅游,不仅被查办撤职,还被判刑4年。
在新加坡,公务员不仅有钱要报告,没钱也要及时向上级汇报。每名公务员在初任公职时,都需要签署一份声明书,声明没有财务方面的困境。如果一名公务员担保的债务超过其3个月的薪资,或者面临破产程序时,要立即告知所在部门的常务秘书长。如果真的陷入财务困境,就可能会面临革职的纪律处分。因为,新加坡认为,如果公职人员有财务上的困难,其经受诱惑的能力就会变弱。即使眼下没有贪污受贿行为,但未来也可能会为了摆脱困境而收取好处。
韩国:公示财产包括三代直系亲属
早在1981年,韩国就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但为了减少财产申报制度的负面影响,同时又规定了公务员财产申报内容的非公开原则。这期间,由于政府权力不受监督,总统和高级官员的亲属、亲信屡屡卷入腐败大案之中,财产申报制度对腐败行为并没有起到什么预防或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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