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创新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高等学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既是知识创新的主力军,也是产学研结合进行技术创新、军民融合进行国防科技创新以及校地校企合作进行区域创新的生力军,在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上有着雄厚基础和独特优势。但是,高校在重大标志性成果的产出和创新研发能力的提升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迫切需要加强与社会各类创新力量的协同创新,从而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事业的融合发展,提高国家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还提出,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这是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迫切需要。高等学校集中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80%以上的研究人员和研究成果,在党的理论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中发挥着“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目前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需要,适应世界学术发展的新趋势,适应人民群众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新期待,迫切需要更新理念、创新思路、采取措施,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
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高校科研经费也实现了快速增长。经费保障问题解决之后,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就成为制约高校创新能力的最主要因素。为此,我国启动实施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旨在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为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11计划”的启动实施,是转变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方式、加快高等学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契机。高校要通过积极开展协同创新,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必须在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从而有效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特别是要把人才作为协同创新的核心要素,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研创新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实践证明,高校只有在致力开展科研创新的过程中,才能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这不仅是兴学强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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