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延安时期的群众工作

党在延安时期的群众工作

毛泽东与农民亲切交谈。

毛泽东与农民亲切交谈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以及党的根本宗旨进行了诠释。

一、建立做好群众工作科学、高效的制度与机制

为了真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群众工作制度与机制,为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先, 在政府机构设置上确保有效执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就勾勒出了一幅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蓝图,认为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应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而陕甘宁边区政府恰恰是这幅蓝图的雏形,它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参议会,参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边区、县、乡三级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人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另外,边区设高等法院,专区设高等法院分院,县设县法院。边区和县的法院院长,由边区和县参议会选举产生。陕甘宁边区的政权是抗日人民的政权,它的阶级基础除了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外,还包括了其他一切愿意抗日的阶级、阶层。这样的机构设置确保了我们党能够科学地实行民主集中制,有效地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出了有利于边区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凝聚和动员抗战力量的良好局面。

其次,在选举措施上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延安时期,边区选举条例就明文规定,凡是居住在边区境内的人民,只要年满18 岁,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财产和文化程度,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法律上保证了人民参加选举的权利。另外,针对大多数群众文化程度不高的现状,共产党人还发明了“投豆子”、“烧香洞”等“土”办法,使人民群众真正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的参选热情。人民群众的广泛参选,既为我们党提供了深厚的执政基础,也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第三,在政府工作人员构成上确保广泛吸纳社会各阶级、阶层力量。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设一个包容性更强、代表性更加广泛的政权,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实行 “三三制”政权建设政策,即在政权机关的人员构成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事实证明,“三三制”充分代表了各抗日阶级、阶层的意志和意愿,有效地争取了中间力量,将他们聚集在共产党所领导的抗日大旗之下,孤立了顽固势力,巩固和发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夺取抗日战争胜利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维护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在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作用上切实做到使其有职有权。毛泽东曾经指出:“必须教育担任政权工作的党员,克服他们不愿和不惯同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同时,尽量地鼓励党外人士对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并倾听他们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与党外人士进行了广泛、深入、密切的合作,使党外人士在参政议政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为我们党建言献策。当时党外人士、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等11 人在陕甘宁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上提出有关财政问题提案,建议政府对经济要有整体的计划,要实行精兵简政,避免出现入不敷出、经济紊乱的现象,这就是著名的“精兵简政”政策的由来。党外人士积极参政议政,起到了传递不同方面、不同阶级、阶层声音的作用,使我们党的根脉真正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心里。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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