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延安时期的群众工作(3)

党在延安时期的群众工作(3)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工作富有实效

延安时期,共产党人为了有效地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地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建立、完善相关的保证措施,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争做人民的勤务员。

首先,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延安时期,共产党人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在开展思想教育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一是在教育党员干部方面,毛泽东要求大家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他在1944 年9 月8 日张思德追悼大会上发表演讲,把“为人民服务”上升到了共产党和军队的唯一宗旨,党的七大第一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写进了党章总纲。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始终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真正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获得了人民群众广泛的支持。与此同时,坚持不懈地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权力观。二是在教育群众上,面对我们党执政下的陕甘宁边区,人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文盲率极高的客观实际,为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党对人民群众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将扫盲作为教育群众的基础性工作。1941 年,边区拥有夜校、冬学、半日校等达1380 余所,参加学习人员达31000 人。这些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照顾了不同地区、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水平的人民群众,使他们在不耽误生产生活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学习,充分达到了教育群众的目的。

其次,完善监管机制。延安时期,共产党人用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将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把边区政府建设成为“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只见公仆不见官”的廉洁政府,为老百姓塑造了一个“没有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赌博、娼妓、小老婆、叫花子、结党营私之徒、萎靡不振之气、吃摩擦饭、发国难财”的模范地区。一是提出人民监督的科学思想。毛泽东1945 年7 月在延安的窑洞里同黄炎培谈如何跳出自盛而衰的历史周期率时,曾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当时的边区政府规定,当人民利益受到损害时,人民群众有用任何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的权利,对于人民的控告“必须认真负责的、实事求是地查明,公平处理,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有偏袒政务人员的行为。”二是不断探索并制定形成切实可行的法律体系。为了保证根据地人民群众的权利,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制定了具有宪法性质的《施政纲领》,对边区政府的总任务,土地、政治、经济等各项政策,人民的权利,政权组织“三三制”形式等都给予了详细规定。边区政府还制定了《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一大批法律条令,使边区政府始终保持了高效廉洁的政治风气,营造出浓郁的民主氛围,促使边区人民群众参加革命、参政议政、参与生产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使边区到处都充满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的强大生命力。

第三,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为民。延安时期,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让法律的精神和条款实实在在地惠及人民。毛泽东在黄克功枪杀女学生刘茜一案中,面对因黄克功有功于革命而出现的杀与不杀的两种呼声,明确指出:“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得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正是有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才打掉了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的苗头,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共产党人严格遵守《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为老百姓守住了陕甘宁边区这一片净土。

正是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使得我们党战胜了各种艰难困苦,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延安时期所形成的丰富的群众工作理论和积累的生动的群众工作经验,是历史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财富,对于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可资借鉴的重要价值。

(作者系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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