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一直是韩国历届政府领导人关注的焦点。从朴正熙政府的“庶政刷新运动”、全斗焕政府的“社会净化运动”到卢泰愚政府的“新秩序、新生活运动”,他们都致力于反腐败。到金泳三总统执政期间,韩国的反腐败运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就职演说中,金泳三宣布要通过全面改革建立一个所谓的“新韩国” ,而根除腐败是建立“新韩国”的先决条件。于是,金泳三把根除腐败作为主要施政目标,通过施行公务员财产登记和政府官员财产的公开、“金融实名制”、《公职人员伦理法(修正案)》等措施,惩处了一批腐败官员,许多政界高官(如前国会议长金存淳、朴浚圭,前国防部长李钟九、李相熏,大法院院长金德柱等) 纷纷中箭落马。为了彰显反腐败的政治意志,在就任总统后的第一次国务会议上,金泳三表示,反腐败要从自己做起。第二天,金泳三就向社会公开了他和他的直系亲属的财产:他和夫人孙命顺、父亲金洪祚、长子金恩哲、次子金贤哲的不动产、汽车等价值为 17亿韩元,约 225万美元。他宣布,在 5年任期内决不接受企业和个人提供的一分钱的政治资金。为了进一步推动反腐运动,金泳三促使国会于1993年5月20日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修正案》,根据这一法律,从总统、政府总理,到各部长官、国会议员、地方议会议员、四级以上公务员、警长以上警官、校官以上军人、法院和检察院负责人和各大学校长等 3万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于7月12日至8月11日一个月内进行财产登记,其中1100多名公职人员不仅要进行财产登记,还须将财产公之于众,须登记和公布的财产主要项目包括房地产、现金、存款、股票、证券和金银首饰等。但到了执政后期,金泳三推行的“清除腐败运动”也避免不了虎头蛇尾的命运。金泳三的儿子金贤哲在父亲任期末的1997年被查出受斗阳集团等企业的委托,并以活动费等名义收受 66亿韩元,并逃掉 14亿韩元赠与税,因此被检方起诉,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无独有偶,继任总统金大中虽然力主整肃吏治,但他的三位“太子”也都以腐败而遭到调查。金大中有三个儿子,长子金弘壹2002年因收受1.5亿韩元非法资金的罪名被判有罪;次子金弘业2002年7月因涉嫌收受20多亿韩元非法资金和逃脱赠与税等罪名被拘留;2002年,三子金弘杰因涉嫌收受15亿韩元贿赂而遭到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关押候审。
韩国在曲折、漫长的反腐败进程中,经历了运动式治理和制度建设两个阶段。政府越来越重视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和反腐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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