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新论 (4)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新论 (4)

核心提示:从权力的来源来看,既然是人民授权的组织,人民就有权了解他们是如何使用权力。从对权力约束的角度来看,腐败最怕的是曝光,最喜欢是“暗箱操作”,因此凡能公开的事情,都应通过各种形式向授权人公开,以方便授权人监督。

首先,从民主发展的基础来看,党内民主的发育程度取决于人民民主的发展程度。马克思曾经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22。党内民主的发展不仅需要一定的经济和文化作为自己的间接基础,而且需要以人民民主作为自己的直接基础。我们知道,党内民主是一种纯政治性的民主,而人民民主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民主等许多内容。经济、社会和文化民主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存在,而政治民主随着国家的出现才出现的。列宁曾经指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2]407。在今天,政治不仅仍然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同时还是社会和文化的集中表现。因此,政治民主必须建立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民主之上。如果经济、社会和文化民主不发展,就不可能有政治民主的发展,特别是党内民主的发展。

其次,从社会转型时期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实际需要来看,执政党需要一定的权威来把握民主与稳定的关系。世界政治现代化的经验表明,民主与稳定的关系是不确定的。亨廷顿基于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政治状况的分析,曾经提出了一套著名的公式:[1]社会动员/经济发展=社会挫折感;[2]社会挫折感/社会流动机会=政治参与;[3]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不稳定。[3]55-59这一公式表明,在一定条件下,如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政治参与水平与民主制度化程度相适应、相协调时,那么该国的政治就会处于基本稳定状态。但如果经济社会快速转型,民主参与急速增长,而原来的政治体制无法承受时,该国的政治就很容易陷入不稳定状态。而在后发现代化国家,特别是外源现代化国家,由于受西方政治文化的冲击,人民的民主需求会快速增长,然而经济社会文化结构却不可能一下子适应这种增长,因而必然会产生政治上的不稳定。而要保持政治稳定,就必须有一定的集中度,就需要一个权威的政党。如果首先从党内民主切入,或者党的民主、人民民主同时急速推进,一旦出了乱子,将缺乏一个权威力量来控制局势。在这一点上,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出现的政治不稳定,特别是苏联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等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再次,从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来看,党内民主的发展必须以不动摇党的领导权与执政权为限。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表明我国的政党制度是非竞争型的,在我国的政治权力结构中,中国共产党既是唯一的领导党也是唯一的执政党。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必须是一个严密型的政党,而不能是一个松散型的政党。对于一个松散型政党而言,党内民主可向任何方向,以任何速度,发展到任何程度,因为它并不需要担心政党组织的破裂,因为其党员可以自由加入,也可以自由退出。但对于一个严密型政党来说,党内民主的盲目发展将会带来一系列难以克服的矛盾,如出现党员权利的扩展与党组织权力的削弱,党的代表制度与党的常设机关之间的权力摩擦,民主水平的提高与政治效率的降低等。这些矛盾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控制力,甚至会动摇党的领导权和执政的稳定基础。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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