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传承”枫桥经验“精神(3)

感悟传承”枫桥经验“精神(3)

核心提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回顾“枫桥经验”的诞生和发展过程,探讨“枫桥经验”的魅力所在,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三、正确把握信访工作定位,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信访反映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要正确把握联系群众、保护权益、维护秩序的信访工作定位,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创新机制与强化责任并举、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统一、依法办事与思想教育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保障群众信访权利。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是保障公民申诉权利,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要大力推广民生热线、绿色邮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做法,构建快捷高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新通道。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来信,努力形成来信与来访同样管用的正确导向。领导干部要把群众来信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既及时阅批群众的重要来信,亲自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又善于从群众来信中反思工作不足,加强和改进工作。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努力使他们的合法合理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解决。要加快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抓紧建立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引导更多信访群众变信访、来访为网访。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打造网上服务新平台,通过网上交流、网下办理,不断提升服务信访群众的本领。

树立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导向,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绝大多数群众信访是希望通过行使程序性权利,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联合接访机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上来。能否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是对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直接检验。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下大气力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

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信访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我国宪法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要求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要坚持一手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畅通、一手抓正常信访秩序的维护,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让信访群众明白自己既有依法反映诉求的权利,也有遵守法定程序、维护社会秩序的义务。

四、坚持依法治理,努力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创新精神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积极营造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权威性、有效性。

坚持依法办事,防止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社会矛盾。不依法办事,是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各级干部要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把依法办事作为一项重要基本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定,防止因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而引发社会矛盾。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遵循司法规律的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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