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更应走群众路线

住房保障更应走群众路线

核心提示:房保障工作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住房保障工作最好的监督者,也是最权威的评判者。住房保障工作做得好坏,应由群众说了算。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的声音,照镜子,正衣冠,端正指导思想,增强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回归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住房保障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安居工程,做好这项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在实际工作中却远非如此。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

首先是冷热不均。对于领导的指示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执行,而对群众的呼声和期待却往往置若罔闻,对于反映问题和意见的群众常常冷脸相向,甚至拒之门外。热衷于举办会议,组织检查,迎来送往,营造轰轰烈烈的气氛,不愿深入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做艰苦细致的工作。

其次是多少失衡。研究制定政策,闭门造车、想当然多,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少。推进工程建设,关注怎样达标、完成任务多,方便群众生活、解决其后顾之忧的考虑少。

最后是前紧后松。对准入、审核、分配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有轰动效应的前期管理抓得紧,对于住房保障对象入住后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则习惯性丢松。不少地方把住房保障工作简单地等同于完成建设任务,为建房而建房,对与保障对象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退出机制的完善等缺少热情和兴趣,疏于指导,放任自流。

冷与热、多和少、松与紧的反差,反映了关系的错位,有些人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变成了从领导中来、到领导中去。不是为群众干,而是做给领导看,玩花活,摆样子。这种只知向上级领导负责、不知向群众负责为何物的情形决非个例,一些地方建设的保障房偏居一隅,远离城市中心,缺乏配套设施,交通不便,既不宜居,更不宜工、宜学,只求检查过关、领导认可,至于群众高不高兴、满不满意都可以忽略不计。

住房保障工作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住房保障工作最好的监督者,也是最权威的评判者。住房保障工作做得好坏,应由群众说了算。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开门纳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的声音,照镜子,正衣冠,端正指导思想,增强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使住房保障工作真正回归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除此之外,还要回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本位上来,把向领导机关负责和向群众负责有机地统一和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最大程度上做到符合民心民意。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房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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