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现代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按照可比价格计算,中国的国民产值在1979年至2007年的29年间,以年均917%的速度增长,从1979年的403812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246619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81元上升到2007年的18680多元。[10]但我们在享受现代化甜蜜果实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其中最沉重的代价,就是环境恶化、生态失衡、气候变暖和资源短缺等等。中国政府清醒地看到了生态环境破坏给国家和人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重视环境保护,并将保护环境当作基本国策。1984年5月,国务院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同年12月设立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国家发布《中国自然环境保护纲要》,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联合国“里约会议”对各成员国的要求,中国政府在1992年7月,即“里约会议”后一个月,就开始编制并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成立了《中国21世纪议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和由52个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并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据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环境保护:1996—2005》白皮书统计,1996年以来,国家就制定或修订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法律,以及水、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农业、草原和畜牧等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10多个;国务院还制定或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50余项行政法规,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职权,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颁布了660余件规章和地方法规。在完善法律和加强行政监管的同时,中国政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1996—2004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投入达到952217亿元人民币,占同期GDP 的110%.2006年,环境保护支出科目被正式纳入国家财政预算。[11]中共十七大还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树立环保意识等重大政策措施当作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容,正式写入政治报告。
社会公正。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收入分配呈现出绝对平均主义的倾向,严重挫伤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了社会生产率的提高。为了克服这种平均主义倾向,邓小平早在1978年就指出,要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他说:“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他认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12]142邓小平的这一经济改革思路,实际上是一种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核心内容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其目的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后,直到中共十六大,中国政府一直奉行这一发展战略。它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战略。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只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而实行的发展战略,而非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而且,这一战略在取得极大效果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日渐显现:居民的收入差距、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和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增大,反映财富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超过了0145的公认警戒线。这种状况及时地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重视,中共十六大后,中国领导人提出了建立在“以人为本”和均衡发展基础上的“科学发展观”,并且屡屡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温家宝总理更直截了当地指出:“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9在推进社会公正方面,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例如,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在过去30年使贫困人口从近3亿下降到2000万;全面推行9年制义务教育;在全国城乡开始初步建立最低生活线等社会保障体系;试行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推行新型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免除农业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济和司法救助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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