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随着政府明确其公共服务职能,尤其是提出建设服务政府的目标后,中国政府在治理改革中日益偏重公共服务的内容,并且推出了许多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第一,提供更多的社会公共品,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义务教育、基础交通、公共安全、社会福利等方面,政府通过增加公共服务支出,提供更多的社会服务,增进公共利益。例如,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教育方面,全国财政用于教育的支出五年累计2.43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26倍,农村义务教育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五年累计6294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27倍;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五年累计1.95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41倍;用于文化体育事业的支出五年累计3104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3倍,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0第二,日益放松对社会经济事务和公民私人事务的管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例如,2002年到2004年,国务院分三批宣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到2004年底,国务院部门的审批事项已减少5011%.[6]第三,普遍推行“一站式”办公,缩短审批时间,减少行政成本,大大方便人民群众。第四,强化行政责任,实行各种形式的承诺制度和问责制,避免过去经常出现的相互推诿和“踢皮球”,对失职的政府官员进行行政处罚。第五,建立应急管理和急事急办制度。在“非典”危机后,中央政府带头建立了政府应急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逐步建立相应的危机管理制度。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此外,各级政府还逐渐发展起一系列旨在满足公民特殊需要的服务机制,对一些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紧急事务,打破正常的行政程序,随时处理。第六,努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扶贫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使经济改革的利益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落后地区倾斜。
社会和谐。中国的改革开放极大地释放了生产力,迅速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正如一些人形象地比喻的那样,毛泽东使中国人独立,邓小平则使中国人富裕。社会经济发展后,一方面,人们产生了新的政治和经济需要,另一方面,现代化所带来的一些新问题也变得严重起来。进一步说,一方面,人们希望自己有更多的政治参与,社会更加符合公平正义原则,日常生活变得更加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更加和睦相处。另一方面,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000美元以后,中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种利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利益矛盾和冲突变得更加明显。例如,社会利益分配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个人之间出现分化,不同的利益群体开始形成;集中反映社会利益冲突的信访数量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年均增速近年来更是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公民对政府的不满甚至抵触,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相当严重;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开始产生严重的不信任和不合作;刑事犯罪率持续上升,人们日益明显地感到安全感的缺乏。上述两个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人们对社会和谐的追求更加强烈。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及时对此做出了反应,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长远目标。中共十六大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目标时,就提出了要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十六届六中全会则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做出了重大部署,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确定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和主要目标。11该《决定》还首次将社会和谐提升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是中国建设现代化强国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局面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格局,发展到包括建设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格局。同时,也使社会和谐成为评价中国各级政府绩效和全社会民主治理状况的重要参照坐标。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