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邸制”应成为深化政府改革重要一环

“官邸制”应成为深化政府改革重要一环

核心提示:近年来,官员的住房腐败一直为群众所诟病。一些干部坐拥几套豪宅,让百姓望尘莫及。众所周知,凭借公务员的正常工资收入,很难购置多套房产。然而,这些官员为何如此“财大气粗”,成为名副其实的“多房族”,让我们不禁打了个问号。

今天上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政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监察部特邀监察员过勇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如何理解三中全会精神 科学制约权力”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对于探索“官邸制”,过勇称已经有地方在实行类似制度,交流干部在地方任职期间可提供已建或出租的单间房供其居住,离职以后退还出来。(11月26日 人民网)

近年来,官员的住房腐败一直为群众所诟病。一些干部坐拥几套豪宅,让百姓望尘莫及。众所周知,凭借公务员的正常工资收入,很难购置多套房产。然而,这些官员为何如此“财大气粗”,成为名副其实的“多房族”,让我们不禁打了个问号。究其原因,归根到底是官员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一些官员在职位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当地部门大多都为其备好了住所,而这些住所也名副其实的变成了“私有”。等到再调离时,对于如何处置这些房产,便由这些官员说了算,无论是过户到自己名下也好,还是变卖也好,总之财物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这些官员将宗旨意识完全抛在脑后,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变成了以权谋私的工具,同时在干部待遇中形成的不合理的特权,无形之中助长了贪污腐化的歪风邪气,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探索实行“官邸制”,使官员在调任期间只拥有居住地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或者集体。这不仅有效避免了官员搞权钱交易,同时也有效抑制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官邸制”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也要灵活运用,既可以由国家提供临时性住房,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租房补贴,让官员自行租房居住。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监察制度,将官员的房屋分配情况记录在案,对于超标发放补贴或者离任不归还房产的行为,要严肃惩处,绝不给防腐留一丝余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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