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突破斯大林模式的两次探索(2)

毛泽东突破斯大林模式的两次探索(2)

 二、人民公社运动的探索与失败

关于毛泽东对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修正,人们讲得最多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虽然几经反复,但就总体而言,我们给地方的权力更多,这对于1978年以后市场取向的改革进程无疑是有利的。事实上,毛泽东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雄心远超出这个范围。1957年以后,毛泽东对斯大林模式有实质性触动的大规模探索有两次,一次通过人民公社运动试图在限制商品货币关系方面比斯大林走得更远,另一次为了杜绝党和政府的官僚主义倾向,不惜发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但这两次探索都以失败告终,对经济体制的影响多数是负面的。总结这两次失败对于更加深刻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进路具有重要意义。

1.从“大跃进”到人民公社

1958年的人民公社运动是毛泽东发动“大跃进”的伴生物。这是一场在高效的政治动员中发动的群众运动,它要突破一切经济规律的约束实现自己的宏伟目标,任何合理的政策方针都在上下互动的正反馈回路中走向极端。重视农业的基础性作用,演绎成为粮食“放卫星”的神话;而坚持重工业优先发展,则蜕变为全民大办钢铁的悲喜剧。人民公社运动从1958年7月领袖的主张公开见诸报端,⑥到9月底全国90%以上的农户参加人民公社,整个过程时间还不到三个月。这显然不是一个深思熟虑的变革计划。一直到1958年11月,河南省委书记史向生在向毛主席汇报人民公社工作时还说,遇到了共产主义因素、大集体和小集体、大全民所有制和小全民所有制、商品交换等问题,始终没有讨论清楚,而且越说越糊涂。毛对此也没有给出明确答复。⑦毛泽东把支持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放在首位,主张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导运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但是他一开始的指导思想十分明确:“人民公社,一曰大二曰公。人多,地大,生产规模大,各种事业大。政社是合一的。搞公共食堂,取消自留地……我们现在搞社会主义,也有共产主义的萌芽。”⑧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和劳动组织方面追求一大二公,并且通过政社合一的形式把农业经济组织置于政府机构的体系中,使人民公社尽量向国有经济靠拢。毛泽东1958年8月为北戴河会议决议加写的一段话,把这个思想表达得更加明确:“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⑨二是提倡公共食堂,主张生活集体化。⑩两方面合起来,就是在社会主义的现实基础上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这其实不单是毛泽东同志的主张,刘少奇、邓小平等党的领导人当时也说过同样的话。(11)显然,这些主张超越了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具有乌托邦性质。

一开始,人民公社的平均规模就达到每社四千八百户,这是两万人以上的大集体,一些地方还嫌不过瘾,如河北徐水宣布成立了全县范围的特大型公社,要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而且,公社在生活集体化方面也普遍有所行动,尤其是公共食堂(往往“吃饭不要钱”)几乎成了人民公社不可或缺的标志。由于实践中问题不断,运动基本上就从这个“高起点”不断向后退缩。1958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郑州会议,毛泽东的亢奋有所降温:“我现在顾虑,我们在北戴河开那个口子,说少者三四年,多者五六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即由集体所有制搞成全民所有制,像工厂那样,是不是开了海口,讲快了?”“北戴河决议要有点修改才好。”(12)他在会上多次批评了要消灭商品交换,混淆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观点,但是,会议决议仍然认为:人民公社是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到全民所有制、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两个过渡的最好形式。(13)1959年初,毛泽东注意到一部分农村出现的农民“瞒产私分”现象,对人民公社的所有制提出了更加谨慎的主张:“瞒产私分是公社成立后,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惧怕集体所有制马上变为国有制,‘拿走他们的粮食’,所造成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的决议,肯定了公社在现阶段仍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这一点使群众放了心。但公社很大,各大队小队乃怕公社拿走队上的粮食”。(14)他感觉到,当时高度集中、规模过大的人民公社存在问题。“瞒产是有原因的,怕‘共产’,怕外调。农民拼命瞒产是个所有制问题。”(15)在二三月间召开的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率先提出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将规模相当于高级合作社的生产队确定为基本核算单位,提出社与社、队与队,也要等价交换的思想。(16)3月,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生产小队的部分所有制问题。这里所谓生产小队,或称生产小组、作业组,规模大体相当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直到7月庐山会议前,毛泽东似乎总在是在设法纠正实践中“左”的偏差,但这是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大方向前提下的纠偏,用毛自己的话说,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问题。这种纠偏不可能使党真正回到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庐山会议上的冲突,其实质即在于此。此后,反“左”转换为反右,危机不可避免地到来了。

反右倾运动加剧了全国范围内的浮夸风和共产风,自上而下推动的几个大办,大办水利,大办交通,大办县,社工业,大办副食品生产基地、大办公共食堂,甚至大办养猪,都变成了各地大搞“一平二调”的推手,最终导致了1960年的巨大灾难。毛泽东事后曾有这样的分析:“庐山会议之后一反右,有人讲真实话,讲困难,讲存在的问题,讲客观实际情况等等,都被认为是右的东西。结果造成一种空气,不敢讲真实情况。”“反右是应该的,反右是正确的。但是带来一个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这个教训值得我们吸取”。(17)毛泽东在此期间曾经多次对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给予严厉批评,但事实证明,在坚持整体错误的前提下要纠正局部错误是不可能的。1960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批准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计划指标,还要求全国大办公共食堂,试办和推广城市人民公社。毛主张对城市人民公社暂时压一压,但他对各地纷纷办起的公共食堂给予了热情的支持。事实是,从1960年春天开始,各地农村纷纷出现饿、病、逃、死现象,一直到河南、安徽、山东、甘肃部分地区大范围死人事件,“左”倾错误的恶果在高层引起震动。

2.毛泽东总结人民公社失败的原因

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败,对于一个依靠农民战争取得政权的执政党尤其如此。但从中可以得到什么样的教训却不是显而易见的。毛泽东此后逐步得出的结论大抵如此:第一,太快。第二,太大。第三是干部队伍问题,他从阶级斗争角度去看这个问题,给后来的“揪党内走资派”埋下了伏笔。

“太快”首先是指建设的步子走得太快,同时也指机体经济体制调整的步子太快。其实质是急于过渡,从集体所有制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从社会主义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思想的必然产物。但是毛泽东更多地把它总结为过渡的步子太快了,把一个定性上的错误化解为定量上的错误。早在河南信阳事件暴露之初,毛泽东对自己所犯错误就作出了这样的分析,“对公社所有制转变过程的时间,设想的过快。”“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现在更正了”。他怎么更正?把“三四年”“五六年”改成了“至少七年”,七年“以后是否能变,要看那时情况才能决定,也许再加七年,成为十四年以后才能改变。”同时提出“从现在起至少二十年内社会主义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坚决不变”。(18)可见,毛泽东在严峻的现实面前首先调整的只是过渡时间,而不是急于过渡的基本方针。真正放弃两个过渡方针,对于毛泽东来说,也许是在1961年讨论和起草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的过程中。那年9月,毛泽东在会见英国蒙哥马利元帅时说:“在我国,建设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我估计要花一百多年。”(19)“但是我看不到共产主义了。”(20)

“太大”当然是指人民公社各级组织的规模太大,毛泽东事后在许多场合对此有所阐述。1960年末国民经济最困难时期,毛泽东就对有些地方县合并得太大提出质疑。(21)1961年2月,毛泽东在听取浙江、江西等地调查汇报时,更加明确地指出:“县、社规模太大”,“生产队的规模也大了。”甚至食堂也是“划小为好,几户人家办一个,大了恐怕对生产不利。”在此期间,毛泽东逐步形成了公社以乡为单位,基本核算单位可以下移到原来的生产小队,即初级社等想法,(22)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敲定了基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经过了一年多时间的充分讨论,反复修改,于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通过,这可以看作是毛泽东发动的人民公社运动试验成果的总结。条例给出的最重要结论是:人民公社体制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分配。这种制度定下来以后,至少三十年不变。”如前所述,这里所谓生产队,规模与范围大体与当年的初级社相当。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人民公社各级组织实行民主决策的机构,“人民公社的各级权力机关,是公社社员代表大会,生产大队社员代表大会和生产队社员大会。”“生产队的生产和分配等一切重大事情,都由生产队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干部决定。”由于规定社员口粮一次分发到户,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事实上就取消了公共食堂制度。至此,一种以加快两个过渡为目标的体制试验告一段落,与合作社运动完成时的状况相比,基本核算单位的规模甚至有所缩小,但是它保留了三级所有的体制,因此为一定时间以后农村所有制的升级保留了基础。条例规定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也许是运动保留的最重要成果,它使高度集权的国家辛迪加将自己的行政触角延伸到最广阔的农村基层,使计划经济体制按自身逻辑发育得更加完整。毛泽东以为农村集体所有制体制可以稳定一个时期了(“至少30年”,他并没有放弃所有制升级的目标)。后来的事实证明,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看,当时的体制调整并没有到位。党内一些勤于思考、勇于探索的先行者很快就从群众的实践中看到了方向,陈云、邓子恢、田家英等同志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毛泽东显然是认为包产到户已经触到了退却的底线——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断然予以拒绝。现在看来,这个结果具有必然性。当时党内不仅毛泽东同志,而且大多数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停留在苏联斯大林模式的框框内,“小生产每日每时地产生资本主义”还是不可动摇的教条。中国共产党人要跨越这一台阶还需要从实践得到更多教训。

毛泽东从人民公社运动失败得到的第三点教训有关干部队伍。伴随着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干部队伍的严重“五风”问题(“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风”)暴露出来。毛泽东对干部欺压老百姓深恶痛绝,认为一些地方是“坏人当道”,(23)“反革命分子复辟”。(24)他告诫地方的同志:“你们大家都以为革命成功了,天下太平,四方无事,于是乎他夺取了一个县的几个公社的领导权,夺取了县委的领导权。”(25)“反革命复辟,掌权,这也是一个经验教训。”(26)当然,毛泽东认为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对他们要抓紧教育,“使他们懂得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27)遗憾的是,当时党的高层,包括毛泽东同志本人,对“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也没有形成科学的认识。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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