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突破斯大林模式的两次探索(4)

毛泽东突破斯大林模式的两次探索(4)

 四、社会主义理论若干重大问题的再探讨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发展和理论探讨之后,我们对苏联模式的弊端及其被移植到中国大陆所产生的危害已经有了越来越清晰的理解,对毛泽东在移植和改造苏联模式的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和所面临的问题也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但是,对于毛泽东社会主义体制模式两次探索失败的历史教训仍然总结不够。笔者认为,除了受斯大林模式思维定式的影响,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严重认识偏差之外,党在那个时期指导思想上的若干误区,尤其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若干基本原理的错误认识,也是导致失败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这些理论问题的认识已经极大地提高,但是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些错误观点在干部群众中至今仍有不良影响,需要进一步澄清。

1.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辩证法方面,片面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积极的反作用,严重忽视了当代生产力的历史特征对生产关系变革与调整的决定性制约作用

1956年中共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明确指出,“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35)因此,“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36)党在历史的重要转折关头清醒地认识到,在这对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矛盾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对位置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置换,发展生产力而不是变革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仅此一点,“八大”的历史地位就应当充分肯定。但是“八大”关于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主要矛盾的表述是不准确的。“八大”决议关于主要矛盾的表述,前半句事实上讲的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落后的农业社会必然向先进的工业社会演进,人民群众的要求只能是这一历史规律的体现;表述的后半句讲人民群众的消费需要与满足需要能力的矛盾,意在进一步强调发展生产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表面看这里几乎只是复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但决议起草者的本意是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它使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迅速发展。这个表述理论上是有问题的。首先,将此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特殊规定性缺乏说服力;其次,这一表述事实上已经隐含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后来被毛泽东质疑的理论命题。

根据胡乔木同志的回忆,将当前国内主要矛盾的实质,“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写入大会决议,是陈伯达在八大接近闭幕的时间向毛泽东提议的。毛泽东当时同意了。但是八大闭幕后不久,毛就对这一提法产生了怀疑。毛的怀疑不是针对发展生产力,而是针对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作如此比较。(37)毛泽东的理论直感是正确的。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中,前者是主动的革命的因素,而后者则是被动的保守的因素。理想状态下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二者良性互动;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二者就处于矛盾冲突中,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需要通过制度变革解放生产力。因此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中,生产关系的优劣是以它对社会生产力是否适应来评判的,比较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先进程度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耐人寻味的是,毛泽东后来表示:“先进的社会制度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虽然这句话说得不够完善,但是得到了好处,并未发生毛病。”(38)得到了什么好处呢?这一表述进一步强调了发展生产力是第一要务,当然是好处。但说“并未发生毛病”却实在是过于乐观。大量的历史事实证明,允许将这个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错误表述写进党的决议,恰好暴露了我们党在那个历史时期指导思想上的大毛病:迷信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先进性,以及它对于解放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的、几乎是无限量的积极作用,而且严重忽视了现代生产力对制度变革的制约作用,以及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现实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制约作用。在这方面,毛泽东同志恰恰是始作俑者。

1953年10月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召开前夕,毛泽东就曾经针对农产品供求矛盾说过如下一段话:“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39)此后,毛泽东与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发生争论,毛甚至尖锐批评主张向农民的个体经营积极性让步的邓子恢同志是“小脚女人”。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推进生产关系变革,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发展生产,多收粮食。而在他的理论视野中,生产关系变革的主线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向“一大二公”的方向推进,个体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小集体的所有制向大集体所有制过渡,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社会主义所有制向共产主义过渡,并且过渡的速度越快越好。1960年,毛泽东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其间所说的一段话,清楚表达了他急于过渡的思想:社会主义社会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长期并存“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生活对农业生产越来越增长的需要,不能充分满足工业对农业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要满足这种需要,就要把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人民公社将来从基本队所有,经过基本社所有,转变为全民所有以后,全国将出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就会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不从基本队有制转变为基本社有制,人民公社还不能巩固,还可能垮台。”(40)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失败之后,大约在1962年前后,毛泽东关于两个过渡的思想发生了变化,终于承认“我已经看不到”共产主义了。但是他仍然热衷于变革生产关系促进社会生产力,寄希望于“抓革命,促生产”,而对于现代生产力的历史性质及其对生产关系变革的限制作用,则始终在理论上不予重视,在实践中很少考虑。

2.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方面,按照“革命党人”的思维定势夸大矛盾的斗争性、坚持阶级斗争为纲,而不是站在执政党人立场上,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引导社会各阶级、阶层和谐共处,共同致富

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但阶级矛盾不是社会主要矛盾,执政党也不应该以阶级斗争为纲。党的“八大”事实上已经达到了这样的认识水平。“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因此,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主要矛盾。毛泽东在“八大”期间会见国际友人,对斯大林错误的根源曾经有清醒的表述:“苏联在阶级消灭以后,当国家机构的职能丧失了十分之九时,当阶级斗争已经没有和已经很少的时候,仍找对象,大批捉人杀人,继续行使他们的职能。”“客观形势已经发展了,社会已从这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这是阶级斗争已经完结,人民已经用和平的方式来保卫生产力,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来解放生产力的时候,但是在思想上却没有认识这一点,还要继续进行阶级斗争,这就是错误的根源。”(41)但到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却又重提“阶级斗争为纲”。这一历史教训必须深刻总结。

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工人阶级政党诞生于19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制度高压统治的严酷环境下,党在那个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就是推翻资本主义统治,建立工人阶级的政权。因此,作为这一革命运动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也将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工人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运动的历史合理性,作为自己的基本任务。这一基本的理论任务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最初的理论形态。用毛泽东极具个性化的语言,“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更多地突出社会矛盾的斗争性,而不是同一性:在国家理论中强调阶级统治的暴力性质,而淡化其社会管理的功能;在《资本论》的全部分析中突出劳资矛盾的不可调和性,而忽略劳资冲突缓和的可能性,等等。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后,相似地,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马克思主义政党面临的实践任务发生了根本转变,党已经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因此,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其理论任务也发生了根本转变。承认这一历史性转折是容易的,而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根本转变却要困难得多,它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的系统重构。核心问题是要构建一种指导经济建设,实现共同富裕,协调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马克思主义。它应该全面理解矛盾的对立统一,而不是片面强调矛盾的斗争性,应当全面分析社会阶级的对立统一关系,而不是片面强调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更不应以阶级斗争为纲。苏联共产党在其执政的70多年时间内没有完成这一理论的系统重构。一开始,执政党领导层中许多人,如托洛茨基等,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看待农民问题,以阶级斗争为纲去解释党和政府中日益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甚至不承认一国建立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要以发动世界革命来解决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的所有问题。最终完全控制了党内权力的斯大林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狂风暴雨的阶级斗争方式去处理国家与农民的矛盾,以残酷斗争人身消灭的方式开展党内斗争,甚至宣布进行社会主义时期,苏联国内的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后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共产党不再强调阶级斗争,但却逐步放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宣布进入无阶级社会,以鸵鸟政策对待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矛盾的激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解体。中国共产党在其执政的前30年也没有做好这一理论的系统转换工作。事实上,毛泽东至死坚持以革命党人的思维方式理解马克思主义:在哲学思维中毫不妥协地坚持“一分为二”的“正确”,批判“合二而一”的“错误”;在政治理论中强调专政而否定民主、法治;在社会矛盾分析中坚持阶级斗争为纲,以革命者的高度警惕,在各种社会矛盾中寻找“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甚至在执政党领袖的位置上发动“文化大革命”,不惜与党内大多数的意见相冲突。其革命党人的勇气尚可尊重,但对马克思主义的片面理解令人遗憾。

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阶级和阶级矛盾长期存在。在生产资料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曾被人为地通过政治强压而消灭,但集体农民仍然是一个与工人阶级在对生产资料的权利等方面有不同经济地位的社会阶级。更重要的是,这场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巨大变革导致的社会结构变动,并不适合当代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整个世界现代生产力发展的特征和趋势,因此具有不稳定的过渡性质。由现代生产力的历史性质所决定的,并且因为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可以充分得到解放的人民群众劳动致富的积极性,被这个僵化的体制所束缚,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矛盾。由于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辩证运动的片面理解,共产党人没有如主观愿望那样成为社会生产力完全的解放者,而是把以一些社会政策刚刚解放出来的生产力,又以另一些社会政策束缚起来,从而使自己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背离,不能不过度地依赖等级制的官僚体制自上而下地推行自己的政策,党群关系、官民关系因此而趋于紧张。这当然不是阶级矛盾,但却是超越历史地消灭阶级而付出的代价。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与竞争,被消灭的阶级重新产生,被取消的矛盾又开始形成。共产党人没有任何理由对这一显而易见的事实讳莫如深。当代世界数量众多、学派纷呈的社会理论几乎没有一种否认市场经济下阶级和阶级关系的存在,也很少有人否认劳资关系在社会结构中的基础性地位。马克思主义者是唯物主义者,我们没有理由害怕承认事实,我们从来都以直面矛盾的态度去积极解决矛盾。

在承认矛盾的同时,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阶级矛盾还应当有科学的分析。首先,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矛盾的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发生了位置颠倒,劳动者阶级而不是资产者阶级成为社会阶级关系的主导力量。这不仅是因为代表劳动者阶级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掌握了政权,而且因为作为社会经济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内部已经消灭了阶级,占社会资本很大份额的公有资本不再为资产者阶级所有,占社会总量很大份额的剩余价值由国家直接掌握用以为劳动者阶级谋福利,因此社会阶级力量的对比发生了转变。往后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执政党可以采取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政策,实现全社会范围的劳动平等和机会平等。劳动者阶级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利将不断提升,不仅在法理上,而且在事实上成为社会过程的主导力量。其次,以劳动者阶级主导的社会阶级关系不再如资产者阶级主导的阶级关系那样具有对抗性质,劳资和谐将成为主旋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资产者阶级对劳动者阶级的统治,这是少数人对绝大多数人的专政,少数人以一己私利左右社会运动的走向,难免发生对抗与冲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劳动者阶级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导向的市场经济,一个代表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社会运动的方向,劳动者阶级的社会地位日益提升,社会矛盾一般不具有对抗性质。由于劳资之间的正和博弈逐步上升为阶级关系的主流,多数人与少数人的联盟将取代少数人针对多数人的斗争。最后,在阶级关系协调,不再具有对抗性质的前提下,阶级矛盾也就不会成为,更不应该被理解为社会主要矛盾,“阶级斗争为纲”应当从执政党的选择空间中删除。这不仅仅是因为执政党建设和谐社会的愿望和目标,而且首先是因为社会经济的现实演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不仅表现在实事求是地承认现实,尤其表现在与时俱进地把握历史规律,在社会形态转换的关键时刻及时调整,实现理论形态的系统重构。

3.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经济制度概念的理解上,存在将整体性方法与局部的、个体的方法混淆起来的理论偏差,而不能用辩证的观点把制度整体的根本区别与体制局部的、甚至是微观层面上的许多共性特征统一起来

传统理论的社会主义概念就是这个资本主义概念的对立物,它当然也是“整体性概念”:社会主义经济关系首先应当覆盖全部物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部门,然后对其他经济部门以及上层建筑发挥普照之光的渗透作用。这是一个与资本主义在所有方面全面对立的社会主义概念,不仅在整体上是对立的,而且在每一个局部上都非此即彼,毫无共同点可言。列宁关于“小生产每日每时地产生资本主义”的论断就与这种制度整体性的理解有关。毛泽东当年将农民群众发展个体经济的积极性等同于发展资本主义,也与这一理论传统有关。(42)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毛泽东对知识分子的分析:“现在对待知识分子的政策究竟是什么?百家者,两家而已:资产阶级一家,无产阶级一家。”(43)这种非此即彼的极端逻辑,与传统理论中关于制度整体性的误解密切相关。

整体性当然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核心范畴,但它始终与事物的矛盾性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资本主义不是铁板一块,社会主义也同样不是。离开矛盾分析法,我们就无论理解从旧事物到新事物的转化,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演变。近年来,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间已经有人对那个僵化的资本主义“整体性”概念提出质疑。(44)现在看来,传统理论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概念是不符合实际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讨论的是资本主义的发生学和发展史,他的理论逻辑自始至终与这一历史过程相统一。在其全部分析视野内没有出现过20世纪现实社会主义这一参照物,如果说分析有什么参照的话,那也只是一个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未来社会的预想,这与20世纪、21世纪现实的社会主义有根本区别。说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完全对立、毫无共同之处,可以成立,但必须在宏观历史的大尺度(几百年乃至上千年)上予以理解。社会主义不过是从前者通往后者的历史过渡形式,它不可能在所有局部和所有细节上与资本主义完全不同,并且在一夜之间消灭一切旧事物,建立所有新事物,实现社会制度的魔幻般翻转。现在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一样生长于市场经济的土壤,一样要利用现代市场手段发展社会生产力,其社会经济的基本构件——从商品、货币到资本——都是通用的,二者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企业组织形式上也有许多相通之处,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手段和方法上有一系列共性特征,甚至在社会阶级结构方面共性特征也远比之前人们想象的要多。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两种不同形式,他们几乎用相同的制度构件和相似的结构框架构造,所不同的是不同构件的相对比重和数量差距,以及由此导致的若干社会基本功能的分野。就像碳和一个氧原子结合生产煤气,和两个氧原子结合则生成水。整体特征的区别无可置疑,而构成要件的共通却普遍存在。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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