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城管式困境”与治理现代化(5)

俞可平:“城管式困境”与治理现代化(5)

二、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部门主义、地方主义,都是现行体制的弱点。一方面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这是我们成功的经验;但另一方面,还要加强顶层设计,因为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体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必须从整体上规划和考虑各个领域的改革方案。必须超越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而且要挣脱既得利益的束缚。

三、要善于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的经验,及时地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上升为国家制度。这些年来,很多地方做了一些很好的治理改革。在这一点上我有发言权,我主持“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有14年了。我们有两千多个案例,比如一站式服务、决策的听证制度、两票制、公推公选、政务透明、政务公开、问责制、离任审计等,很多是我们倡导和推动的改革创新经验,有些在全国推广了,但还有更多没有推广,甚至人走政息,挺可惜的。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应该把地方的改革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因为只有制度化,才不会人走政息。

四、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好的经验。治理体制和治理行为更多体现的是工具理性,而不是价值理性。治理创新、治理改革是世界性的趋势,我们应当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当然也包括政治文明的成果。中国这些年来在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除了我们自己创造的以外,也有相当一部分得益于借鉴国外经验。比如听证制度,过去把它当作典型的资本主义制度,但现在我们也普遍推广,这是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不可或缺的制度。其他还有一站式服务、律师制度、问责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等。

五、要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制度的现代化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破,另一方面就是立。

破--就是一定要破除有弊端的体制机制。对于那些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要坚决破除。我们现在有些体制是违背政治学公理的,比如说,权力与责任应当成正比,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部门权力大无边,却几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还有一些体制机制,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例如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废除的劳教制度。还有不少制度要么设计不合理,要么相互打架。例如,党内的廉政法规有100多个,是全世界最多最齐全的,甚至具体到吃饭要四菜一汤。但是效果好吗?显然不好。这些制度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除的要废除。

立--就是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现在还有很多好的制度没立起来,比如人民代表制度。这次关于深化改革,《决定》中讲了一条,“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这一条在我看来就很有针对性。人大代表是反映民意的,可是选民把代表选出来之后,怎么反映民意呢?我们现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机制。一些地方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效果非常好,“上访”数量明显下降。大家都说这个制度好,但不能推行。为什么?据说是因为有人担心“人大代表联络站”会变成西方的“议员办公室”。其实,这完全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我们的整个人大制度,包括人大代表联络站,本来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有什么好怕的?如果没有畅通的代表联络机制,不就是成心不让人民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吗?

六、要破除官本位观念,消除官本主义的流毒。良好的国家治理,用我的话讲就是善治,制度是决定性的,但是光靠制度行吗?治理主体的素质也是个大问题,我们现在有个最大的阻碍就是官本位。

“官本主义”就是“有权就有一切”,这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为什么我近来研究历史上的官本主义?就是因为我想不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市场经济也建立了,民主法治也在推进,但社会的官本位现象却更严重了。我上大学的时候,我的老师是院长、系主任,但我们从来不叫他院长、系主任,都只是叫老师。但现在,对一个院长、主任,只叫老师好像不行了。许多大学老师都想着做官,深圳有一个大学招聘处长,二十多个教授去竞聘。学术领域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领域。

现代政治文明和传统政治文明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传统政治文明的基础是官员的权力本位,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是公民的权利本位。如果不肃清官本主义的余毒,那我们理解近代两次民主革命的意义,先贤烈士的血岂不是真的白流了?所以,《决定》把“破除官本位观念”列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可谓切中要害,我很高兴。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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