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和路径(2)

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和路径(2)

二  “三三制”: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因为我国法学教育规模很大,但毕业生中只有极小一部分从事律师、检察官、法官等职业,多数是到企业、政府部门等就业,所以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目标不能特定在法律职业素养和技能上、不妨适当模糊处理,与此相应课程的内容方法也需要多样化。而真正的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应该放到研究生阶段进行,按照少而精的标准大幅度压缩规模、提高质量。不言而喻,这正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计划的基本意图。为了实现上述意图,需要重新定位法学本科教育以及非法学本科的法律硕士教育,否则就会引起混乱。相比较而言,诉讼律师、检察官、法官更需要专精化培养,可以放进“法本–法硕”的制度通道;立法者、行政官员、非政府组织领导人、商务律师、政府顾问律师、企业管理层、公司法务总监、国际纠纷解决机构的高层职员等更需要复合化培养,可以纳入“非法本–法硕”的既有范畴。在法硕阶段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里,虽然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也不妨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但教育目标却应该是明确的、统一的、特定的,这就是造就理想的职业法律人(特别是律师)。

在通盘考虑“法本–法硕”的制度设计时就会发现,法学本科阶段的法律类课程有必要适当减少,学习时间也有必要适当缩短,而把专业教育的重点转移到研究生阶段。法学本科教育应该更加侧重基础法律课程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知识的吸收,要求学生掌握信息处理技术和多种外语,并通过人文教养与专业知识的交融来培养作为守法公民的基本素质以及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表达、沟通以及进行妥当判断的能力。在研究生阶段进行的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其目标是培养富于正义感、责任感以及专精的学识,具有国际眼光,善于进行创造性思考的卓越法律人才。着重培养的法律职业能力包括对复杂的事实关系进行整理、发现事实的重要性和关联性的能力;根据事实关系正确调查收集法律、判例、规则的能力;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而正确地把法律适用于事实的能力;碰到伦理问题和棘手问题能够妥善处理的能力;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对事实和意见进行适当表达的能力;在有限的时间里有效完成工作的能力,等等。再考虑到体系化实习和海外留学(例如取得美国法学院LLM学位)的需要,两年的时间肯定不够用。

基于上述分析和判断,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在“法本–法硕”类型的法学教育改革方面进行了模式创新,从2009年开始筹办“三三制”(3+3)法科特班。法科特班是针对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进行的专精化本硕贯通培养,即选择优秀生源从法学本科四年级开始,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法律职业课程学习,接受较为长期的、体系化、专精化的职业教育。具体做法是从修满三年的法学专业本科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优秀生源,从本科四年级开始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以本硕贯通培养的方式让学生接受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以包括本科阶段合计六年的连续时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法科特班的基本定位是主要面向司法和涉外法务方向的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特别强调以下三方面能力的培养:第一、国际视野以及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的培养;第二、作为法律高端职业从业者的实务技能的训练;第三、作为法律秩序担纲者的职业自觉性和精神的陶冶。相对于目前体制内较为便捷的法本法硕“4+2”模式,“3+3”模式的法科特班避免了法学专业本科生第四年的粗放式实习等的时间浪费,使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在时间上更好地得到衔接,在内容上更精深、更充实,并能有充分余裕来为半年的体系化实务训练以及海外名校留学(例如中国法硕与美国LLM双学位项目)或研修提供的更合理的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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