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旧电梯,久病该咋治?

老楼旧电梯,久病该咋治?

核心提示:上海质监局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加快相关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逐条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具体规定,对《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草案)》进行全面梳理、调整。

【观察者说】

要定规章标准

服务也要创新

孙小静

正是业委会、物业、质监局和区政府的合力,上海中信福申大楼的电梯问题才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然而,这样的解决方案更多是“一事一议”。而目前上海居民楼里的老电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事一议”的解决方案实在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制定相关政策,全面推动老大楼电梯改造才是上策。由此,上海质监局正在进行的相关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比单独一个成功案例更有意义。

在上海有关部门已经开展的工作之外,还想说一些题外话。

首先,对售后公房等旧房改造,上海各区县基本设有专项资金。如此,能否细化电梯检测及改造的标准,让符合标准的电梯改造尽快施行,而不必每个电梯改造都得“一事一议”,费力又费时?

其次,对于商品房的电梯改造,基本依靠小区的维修基金,但是老商品房的维修基金通常早已低于30%的“红线”,必须再次募集。但现在维修基金是分账户管理,必须每个账户的钱到位,基金才能动用。这一规定的本意是为了维护居民利益,也保证公平。然而,像中信福申大楼那样,最后有两户人家拖着不交,电梯改造只得“搁浅”。而电梯安全,人命关天,等不起。如何能保证公平同时又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仅仅满足于遵循现有的规章制度,更要根据实际情况开拓创新。

城市管理、为民服务,需要制度,也需要智慧。

【显微镜】

居民:电梯太老,事故频繁

业委会:缺资金,无法更换

走进上海市中心的中信福申大楼,一转弯,两台电梯在眼前,然而左边一台电梯前两个黄色警示架十分醒目:一个“保养中”,一个“正在维修”。居民进来后,自然往里走,到右边电梯前等待。仅凭声音,就可以判断电梯大概到哪儿了,当“哐当哐当”的声音越来越响时,就知道它大概要到达你的楼层了。

“哐当”,电梯停在面前,然后,“卡卡卡”地开门,正想抬脚进去,低头一看,电梯轿厢高出外面地面五六厘米。小心翼翼迈进去,听到外面叫声“等一下”,在电梯门未关上之前,冲进一人,喘息未定:“还好赶上,否则又要等很长时间了。”

“电梯太老了,毛病多多,关人事件时有发生。”涂锡洪是9楼住户,也是大楼业委会主任。两部电梯一直是他的“心病”,就怕哪天出事。

中信福申大楼有19层,1993年建成使用,至今已20余年,电梯早已老化,全身是病。“现在连维修的配件都找不到了。”大楼一楼物业处的工作人员姓李,是上海厦平楼宇设备维保公司的专业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负责附近好几幢大楼的电梯。“不过,这里是我的重点。”他说,因为电梯问题多,左边那台自去年2月起完全不能使用了,只剩下一台电梯,“我得保证它能正常运作啊。”

然而,这一愿望也不能完全实现。去年8月,由于一户居民家中漏水,水渗入电梯井道,两台电梯被“封”了3天。大热天,居民和来客都得爬楼梯,不禁冒火。为了安抚大家,大楼物业在安排抢修的同时,购买了矿泉水和毛巾,来一人,就递上去,又是解释又是道歉。“麻烦倒算了,电梯安全更让我胆战心惊。”上海申厦物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士敏坦言,“我们向业委会多次提出,要大修或更换电梯,但是困难重重。”

涂锡洪也是有苦难言。大楼首次募集的80多万元维修基金早就用光了,2004年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经2/3以上业主同意,进行第二次维修基金募集。然而,这一募集就是数年,由于几户人家不交,维修基金就不能动用。“我们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终于在前年8月把钱凑齐了。”然而,更换一台电梯就得三四十万元,而募集到的维修基金也才七八十万,“两台一换,钱就没了。”但是,居民意见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多次上门工作,最后经专业部门检测建议,电梯不换,进行改造。招投标后,选中了一家专业公司,两台电梯维修费加上门禁系统是49万元。“由于我们楼内还有极少量属售后公房,因此还争取到了政府50%的补贴。”

如今,“施工告知”已张贴,等材料进来就开始施工。“过段时间,我们就可以用上好电梯了。”涂锡洪终于长吁一口气。

【调查】

质监局:原因复杂,缺资金最突出

专家:政府管理责任不能缺位

电梯老化现象,并不止中信福申大楼一家。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上海住宅小区迄今注册登记的电梯近8万台,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有3300余台,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为383台。至2013年底,由于管理责任不清、维修费用难落实等问题造成电梯使用管理纠纷的住宅小区已达101个,涉及电梯1800余台。

原因多种多样,其中,资金困难比较突出。首先是电梯日常维保资金难以到位。上海质监局人士表示:“虽然有关规定明确住宅小区物业费中有0.4元/每平方米的运行费用于电梯,但是物业公司、业主、维保单位因各自利益不同,想法截然不同。”业主想“少出钱,多保养”,物业公司想“多收钱,少支出”,维保单位想“给钱少,少做事”,从而造成维保工作不力,电梯故障率偏高,故障后不能及时修复。 

而当电梯出现安全隐患时,考虑居民出行、社会稳定等诸多因素,导致部分应该停用的电梯难以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停止使用。同时,由于业主意愿不一致或维修资金不足等因素,也使电梯改造、大修资金难以落实,造成故障电梯维修难。2011年出台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必须建立“电梯紧急维修”制度,但是质监局人士坦言,这项规定目前并没有真正落地。

除此之外,使用单位责任主体难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难落实,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等原因,都影响着电梯的安全运行。

为此,上海质监局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加快相关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通过逐条对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具体规定,对《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草案)》进行全面梳理、调整。2013年质监局还启动了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争取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

“其实,自2007年以来,上海部分区对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1831台电梯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最终判定1114台电梯需要维修,372台电梯需要改造,345台电梯需要更新。据统计,目前已维修421台、改造125台、更新96台。”质监局人士表示,目前部分区县还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业主自愿、多方筹资、政府补贴等原则,制定了配套措施,加快推进住宅电梯的更新改造。

“电梯安全是个综合性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市民多方参与、共同解决。”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文军教授认为,对于条件较差的老旧小区,政府应通过专项资金予以补贴改造,“甚至可以通过募集慈善基金,对制度缺失下的困难群体进行补充。”同时,他也表示,政府更应承担管理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市民生活安全。“当然,宣传教育也是政府的题中之义,让居民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共同营造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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