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法律意识仍较淡薄
“改革的深入、社会人群的多层次化、需求的多元化明显直接导致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社区内一些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有无直接利益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维权方面产生的诉求成为了矛盾纠纷的焦点。目前,居民群众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薄,对司法程序不完全了解,应该走司法程序的纠纷却不愿走司法程序解决,社区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还缺少应有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员制度执行不够好。”陈廷敏和卞彤两位委员在提案中列举了目前社区法制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三点建议推进法制建设
首先,两位委员建议加大法律宣传工作进社区。“要采取法律讲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模拟法庭和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在社区广泛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宣讲,让广大居民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和维护切身利益。”两位委员表示,法律宣传不仅是条文,宣传工作要让居民群众受到教育和引导,更多的是案例宣传的指导性、威慑力。
其次,要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进社区。两位委员建议,由司法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在社区工作者中培训建立一支熟悉法律、懂调解、会调解的专兼职结合的队伍,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引导居民群众通过司法的途径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利用社会力量初步解决一批应该而且可以在社区调解中解决的有违法苗头和轻微犯罪案件,减少上访现象,节约司法资源。
此外,两位委员还建议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进社区。“法官、律师要定期走访社区,了解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指导居民群众依法依规办事,对困难居民群众在维权和维护自身利益时进行法律援助,减少他们在司法过程中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实现法律制度下的最大公平和正义。”
(记者安元通讯员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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