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超越正义还是拯救正义:方法论之争
自20世纪70年代后,寻求正义以及建构正义的社会主义蓝图已经成了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主要理论主题,这不仅有当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影响,并力图回应自由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而且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基于其研究方法自觉反思当代社会现状的结果。也就是说,正义之争实际上就是方法论之争。
问题首先聚焦于马克思与正义。对马克思到底是怎样讨论正义问题的不同的看法,在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内部爆发了“马克思与正义”的争论。以伍德、米勒、布伦克特为代表的一方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证主义的视角出发,持“马克思反对正义”的观点。伍德对这一论点进行了四点阐释:(1)“马克思是从正义在既定的生产方式中的功能来看待正义概念的。”(2)“正义不是人类理性抽象地衡量人类行为、制度或其他社会事实的标准,毋宁说,它是每一种生产方式衡量自身的标准,这个标准只是在与具体的生产方式的联系中呈现于人类的思维。”(3)“对马克思而言,正义不是形式问题,而是实质问题。”(4)“对马克思来说,行为或制度正义不取决于它们的结果或后果。”[40]也就是说,正义只是生产方式的反映,仅仅诉诸正义不是马克思的本意,而必须从变革生产方式下手,超越正义。然而,以柯亨、罗默、埃尔斯特、胡萨米等为代表的一方则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批判性结合起来考虑,持“马克思赞成正义”的观点。他们认为,正义不仅与生产方式有关,还与阶级利益相关,作为无产阶级代言人的马克思所否定的是资本主义统治阶级的正义观。此外,资本主义表面的“自由”、“平等”其实质是非正义的,剥削意味着“掠夺”和“抢劫”,就是不正义,因而,当然要拯救正义,将正义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中解救出来,我们需要的是社会主义的正义。对此,柯亨深入分析了在当代为什么我们需要为社会主义正义辩护。“马克思主义认为,平等会由富足的物质赐给我们,但是,我们不得不在稀缺的条件下去寻求平等,因此,我们必须比过去更为清楚地了解,我们所要寻求的是什么,为什么我们的寻求是合理的,如何才能以制度的形式把它加以实施。”[41]
西方马克思主义对正义的拯救首先着眼于对资本主义正义原则的批判以及对自由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批评的反驳。首先,诺齐克从持有正义的观点出发,认为社会主义是对自由的侵犯,由此出发他认为社会主义是不正义的。在诺齐克看来,符合以下两点要求才是持有正义,即(1)“无论什么,只要它是从公正的状态中以公正的步骤产生的,它本身就是公正的。”(2)“如果不再能够自由使用某物的他人的状况将因此变坏,一个通常要产生一种对一原先无主物的永久和可继承的所有权的过程就不被允许。”针对这两点,柯亨也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批判:(1)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了不自由的阶级,是不正义的。首先,资本主义的自愿交易不仅不会总是带来正义的后果,而且还导致了非交易方的不自由。其次,资本主义的初始不平等分配不仅使得非资本家或无产者在外部资源方面的“状况变坏”了,而且由于非资本家或无产者必须靠出卖劳动力才能获得必需品,他们在权利中立解释意义上的自由受到限制,他们的自由“状况”也因此“变坏”了。(2)自我所有权不能代表自由,自主权才能代表自由。柯亨认为,自主权是每个人都能有自主地选择过自己的生活的权力,显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存在着集体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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