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方彬: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2)

公方彬: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2)

摘要:法治社会的目标很是诱人,但现实不可能那么理想,因为法治时时受公权力的威胁。这也是西方人一直对不受约束的公权力存在与生俱来恐惧的原因,进而是他们把制度设计和约束重点放在掌握公权力的人的重要原因。

正是这样,美国人也包括其他西方国家的人们,在制订法律时把约束政客撒谎的理念注入其中,这就是伪证罪上升到超越原罪的程度。这种理念和制度设计下,官方撒谎的空间越来越小,进而影响着民众,最终诚信成为社会主流。有一位中国院士讲到这样的小故事,他在美国读书时,导师让他赎买两套软件,并且明确可以分别在三台微机上使用,但不能同时在三台微机上使用,因为同时使用就意味着有一套是拷贝,属于侵犯专利权,等等。

当然,西方人的做法并不仅仅来自事实,更来自理论上的深入。英国历史学家帕金森通过对英国官场上的许多现象予以研究,得出了一个规律性的认识,或者说公式:政府官员总是按照一定的比率增多,并且官员越多,开支越大,效率越低。一般情况下,一个不称职的官员有三条出路可供选择,第一,有自知之明,且有道德底线或信仰起作用,因而自动申请退职;第二,选一个能力比自己强的人来帮助自己;第三,选两个比自己差的人当助手。第一个选择带来的是权力的丧失,不可取,第二个选择风险太大,因为选来的很可能是竞争对手,于是只有第三条路可供选用。到这里官员的增长也就成了一种自然规律。这一规律实际上说明,失去了制度约束的权力,必带来社会危害。

这一点,中国的学者也产生过类似研究成果。明未清初大学者黄宗羲被后人称为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通过对秦代以来农民税赋史的研究,得出一条规律:每当皇帝意识到农民赋税过重的时候,就会把苛捐杂税砍掉一部分,保留的部分并入正税,等皇帝换了人,开始感到正税不够用时,又增加杂税,加到一定程度,开始感到农民不堪重负的时候,又采取砍杂税,部分并入正税的办法。2003年媒体披露的一组数据佐证了明这一点。我国历史上通过财政来供养的官员与百姓之比:两汉为1:945,唐朝为1:500,清朝康熙时期为1:91,新中国建立之初是1:600,1978年为1:50,目前是1:28。毫无疑问,随着社会的发展管理的复杂化,公务人员有所增长是可以理解的,但存在于制度上的问题也是不可否认的。

重视法规制度很重要,但缺少法的精神很难将法规制度本有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所以西方特别强调法的精神,而法的精神又是源自或奠基于民主自由人权。近代西方民主发端于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而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的美国《人权法案》和同年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高度张扬人权与自由。几个重要文件都确认:人生而自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言论、写作和出版自由,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直到今天,英国仍然被认为是世界宪法之祖,虽然它并没有一部成文宪法(因此被称为“柔性宪法”)。美国宪法仍然被认为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也称为刚性宪法),虽然它二百多年来也增添了若干修正案,但是可以说基本不变,而只是增加了进一步保护和扩大人权与改进政府运行机制的内容。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