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2)

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2)

摘要:当然,高考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举国大考,改革任务艰巨、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一年多考虽是势在必行之事,但也要慎而又慎,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在实践中稳步推进。一年多考的改革随着北京新高考政策的出台已经拉开帷幕,一系列新问题也会接踵而至,如哪些科目应该一年多考,一年考几次较为合理,是自由参加多考还是强制参加多考,是取多考的平均分还是最高分等,这些都有待于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探讨和检验,也需要政府的决心、高校和社会组织的专心以及民众的耐心。

自主招生如何保证公信力

■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 张亚群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作为一种新的选才方式,10年来自主招生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已有90所;类型逐渐增多,有“自主组织测试”、“校长实名推荐制”、“自主招生联考”等形式。相较于高考招生,自主招生标准多元、灵活性大,有利于选拔不同类型的人才,但其可比性小,公平性弱,社会认可度低,在考试公平以及区域公平等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什么自主招生改革以来,社会上一直质疑声不断?这是与自主招生制度的不完善、不配套分不开的。一些试点高校在招生标准的设定、自主选拔环节特别是面试环节存在一些漏洞,同时缺乏有力监督,为权力“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留下了活动空间。突出表现在:以极富“弹性”的人才评价标准定取舍;通过“权钱交易”,以“特长生”的名义大幅降分录取高考低分考生;在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材料方面弄虚作假,骗取“自主招生”资格等。这些现象虽属个别,但导致自主招生面临诚信危机。

针对自主招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于2013年底发布通知,从组织领导、工作定位、考务管理、录取环节和招考监督五方面,进一步加强了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规范管理。保障招考公平,成为当今自主招生改革重要的政策导向。

公平竞争与公正取才是选拔性考试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招生制度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准。作为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重大变革,自主招生在高考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如果自主招生的选拔机制不公平,选才丧失了公信力,那么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就难言成功。为此,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和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增强自主招生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首先,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提升自主招生的社会认同度。历史经验和国际比较均表明,高校自主招生的实现途径具有多样性,实行自主招生不等于自行考试,需加强和发挥专业考试机构的功能。实行招考相对分离是我国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无论是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还是高校自主招生考试都应遵循。现行自主招生方式的演化趋势正从单独招考走向“联考”和“统考”。如率先实行自主招生改革的上海市高职院校,现已实施联合命题统一入学测试;2013年北京高职自主招生,13所公办高职院校联合命题。在重点高校自主招生中,为了弥补自主选拔的局限,教育部近年出台多项新举措。2013年减少自主招生初试科目,“北约”、“华约”、“卓越联盟”三大联盟高校,自招测试科目从5门或4门减为2门。这类“联合考试”的选拔方式,具有统一考试的性质。实行统一命题考试,在整体上具有更高的效率,更易于保障考试安全;考试结果更具可比性,更利于保障考试公平。在此基础上,试点高校制定科学、合理的自主招生标准,实现公正选才。

其次,加强自主招生制度建设,构建招生诚信保障体系。为了保证自主招生的公信力,必须制定自主招生规章制度,严格约束招生权力的行使。自主招生的制度不能年年变,不能总是临时拼凑招考队伍,要有相对稳定的专业学术队伍、公开透明的选拔办法和标准。理想的高校招生选才方式,是在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当然,推进自主招生在“统一测试”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改革,需要努力创造基本的保障条件,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中学生日常学习成绩的有效考核机制,建立相应的学校诚信与社会诚信的保障体系等。实践证明,缺乏诚信保障,或保障措施不力的综合素质评价,往往为造假者打开方便之门,最终受损的还是自主招生体系。这是一个艰难的改革过程,但不能不改。应遵循渐进的原则,由易到难,稳步推进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改革,保障自主招生的公平与信度。

第三,加强选拔录取过程监督,提高自主招生的透明度。高校自主招生过程包括自主选拔与录取两大环节,涉及选拔方式与标准、录取原则的制定,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实施和评卷评分,录取过程与结果等方面。社会大众关心的是选拔标准和方式公正与否,选拔过程是不是公平竞争。公信力始于信息公开,老百姓最相信的是眼见为实。推进自主招生改革,需以一定方式事先征询公众对招考方案的意见,提前公布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与选拔标准;自主选拔程序与过程应公正公开,选拔结果定期公示,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大众的监督。

“一年多考” 势在必行

■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系 徐 萍    

2013年底,北京高考改革方案出炉。方案中称2016年高考英语科目考试将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考。一时间,人们对一年多考的议论颇多。实际上,无论是从我国30多年高考改革的实践经验来看,还是从国外教育改革的经验与走向来看,高考一年多考都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高考一年多考政策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实践探索过程。我国的统一高考自1952年建制以来,“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模式一直饱受诟病,此后的高考改革也大都围绕着如何破解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来进行。2000年,部分省市试行的春季高考就是一年多考的尝试,但几年后以失败告终。以英语听力为切入点进行一年多考的探索近几年在广西、浙江和天津等省市不同程度地进行,如浙江从2009年开始在高考中试行英语听力“一年多考”,每年的3月和9月各举行一次。

从政策探索上看,早在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就提出,“探索高考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纲要》“部分科目”首先明确为外语(主要是英语)。

一年多考不仅是基于我国高考实践经验之上的探索,也是参考国际上高考经验与动向的结果。一些国家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就是一年多考的,只是形式各异。如美国绝大多数高校都要求申请人参加学业能力评估考试(SAT)和美国大学入学考试(ACT),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新生的依据。其中SAT考试每年举行6次(北美地区多加一次)。英国则实行类型和功能多样的普通教育证书考试制度,其中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A-levels)考试与高校招生挂钩,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考试科目,至少3门。当然,由于国情的不同,对于国外的做法我们不能盲目地照搬,而是有选择地吸收借鉴。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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