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会民主法治进程看国家治理现代化(2)

从两会民主法治进程看国家治理现代化(2)

摘要: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秦大河直指环境污染问题:大气污染治理暴露管理纰漏,企业唯利是图、藐视法律,部门执法不严、惩处不力。放眼未来,发扬民主,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必将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截至7日14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会议共收到提案5875件。这些提案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聚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中相当数量提案关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击和预防腐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身份不同,但同样都是反映人民意愿,凝聚社会共识,都为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贡献着智慧。”曾担任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的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说。

不仅如此,街头巷尾、互联网上、电视机旁,老百姓关注两会、热议两会,在两会之外形成了一个更广阔的“会场”。两个“会场”上,代表委员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心心相印,绘成一道中国民主政治生活的靓丽风景线。即使是最挑剔的观察者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两会制度作为保障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已越来越成熟与完善。

两会见证:民主法治每一次进步都推动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升

站在2014年的两会回望历史,代表委员们认为,两会的历程,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过程。

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70年代末迎来改革开放的春天,再到如今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新中国每一次的历史跨越,国家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都离不开民主法治的“保驾护航”。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民主法治保障越是有力,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就越顺利;民主法治一旦遭破坏,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连续五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辽宁省凤城市大梨树村党支部副书记毛丰美说。

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十八大以来民主法治的进步,越发坚定了我们的制度自信。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同票同权”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到十二届全国政协定期邀请各界别委员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中国特色选举民主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到进一步发扬;从立法机关完善科学立法,到执法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在不断加快。

为保证重大改革依法有序进行,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揽子修改了19部法律,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实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对此评价说:“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求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应有之义是,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通过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公众有更多表达的机会和舞台;用法制约束权力运行,将减少权力侵犯百姓利益的现象发生。”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怀化市市长李晖说。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的脚知道。”习近平总书记用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说明一个国家选择什么制度走什么道路,必须符合国情和人民意愿。

在中国,两会已被历史和实践证明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在最大范围内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并将其转化为建设国家、推动发展的正能量。

“我们一定要有制度自信,走自己的路,办自己的事,不为各种干扰所惑,保持政治定力。”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说。

全面深化改革,我们更需要倾听民意、凝聚共识,更需要科学决策、于法有据。这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开创更为美好的前景。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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