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组织纪律的主要内容核心是民主集中制,那么这个具体内容在《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文件里做了具体规定,这是1980年2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一部比较全面系统的党规党法。《准则》既概括了历史上处理党内关系和整顿党风的经验,又提出了当前体现时代特征的党的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对于解决党的建设中各项重要问题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提高党员特别是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党性,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措施,在党的历史上是一个创举。在这里关于组织纪律,特别强调以下内容:
第一,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按期缴纳党费。按理说这个事不是常规吗?党员必须参加党内的一个组织,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特色,因为好多党,党员是不是一定要参加一个组织,没有标准。现在世界上什么党都有,咱们特别强调,党员必须要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里,其他好多党没有这个规则,结果组织约束就跟不上了。
第二,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前面那四句话具体表述为这几句话,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就展开了,说得详细一点,就这么个表述。
第三,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他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这一点上,带头履行这一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十六大。
第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所以说下级也是上级的监督者,这在我党内是没问题的,也是监督者,服从领导和按照党纪来执行监督不矛盾。所以这也是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所以,所谓的组织运作,组织和组织之间的关系,组织和党员之间的关系,是靠一系列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纪律要求来规范的。
第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为什么?民主集中制。你看咱们前面说个人服从组织,那这个个人如果是领导者呢?那就是服从组织的这一套制度,尤其到了今天,我们总结得更精细了。
第六,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在党和人民的监督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上,这就讲到党的领导和党组织的关系,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总书记讲了,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性,这个讲得非常清楚,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承认特殊党员,多大的干部都要服从党的纪律,都要在党的纪律和轨道内来解决问题,而不能践踏党的纪律。
第七,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这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实际上这个事既是组织纪律问题又是政治纪律问题。也不允许在党内、党外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尤其这些年,社会复杂了,确实有些党员在外面参加了各种组织,咱别的不说,比如说宗教团队,党员能不能参加?严格说按照这个要求就不能参加,因为宗教不一定是非法的,但是共产党员本来就是不能信宗教的,家里人信可以,老百姓有信仰也没啥不好,但你作为党员怎么行呢?违背上述原则的行为,都是违犯了党的组织纪律,都应当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这就非常清晰,从集体到个人,从个人到组织的关系,到我们的领导体制怎么要求,是集体领导还是个人领导呢?都非常清楚。那么,这是关于组织纪律的内容,我们就谈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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