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斯诺登时代全球互联网治理之路 (2)

后斯诺登时代全球互联网治理之路 (2)

丛林法则的现行治理体系

商业治理者之争。笔者之前对互联网内容结构的研究显示,网络是其使用者社会行为的延伸,恰如布迪厄的预见,用户使用互联网目的在于拓展其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因而中国的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全球范围的亚马逊、谷歌、脸书等成为用户的互联网入口和网络代理,承担推进行业标准和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的巨大社会责任。

权力治理者之争。互联网的兴起见证了各种话语力量的兴起:民众和草根力量利用社交网络、降低自组织的交易成本,鉴证了民主力量、乃至极端思想的崛起;传统媒体和线下明星中最具竞争力的群体在互联网中往往具有更高的话语权;谷歌、维基等互联网时代崛起的机构,成为互联网内容体系的整合者,具有空前的主导和操纵话语权的能力。互联网成为制度、政治、宗教、文化、地域、族裔、性取向等不断碰撞的舆论场,权力主体之间话语权的竞争,孕育着治理互联网的新的话语权力关系。

国别治理者之争。跨国界的各类商业和政治互联网机构形成了新的全球治理力量,这对作为传统的全球秩序的治理机制——国家而言,是一场权力和游戏规则的重构。美国因其对以域名为代表的互联网标准和规则的话语权,以及大型互联网集团集聚的地域优势,毫无悬念地成为互联网丛林之中的主导力量。各国对美国主导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一直以来多有不满,但鉴于美国在现有全球综合治理体系中的角色,这种不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另外虽然通过世界范围内责任主体的协同实现全球治理,是一种理想模式,但是由于各国和各个主体在互联网空间的利益诉求不同,有时甚至相互对立,使得全球协同机制只能在远期深入开展,或近期在小范围开展,权威机构的选择也是需要政治博弈的难点问题。因此,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在事实上成为全球网络使用者的“网络安全”和“网络民主”的“代理人”。

但是,斯诺登事件曝光之后,人们将越来越多的疑问投向了美国政府的“代理人”地位。没有足够制约的权力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权力的滥用。后斯诺登时代的全球网络治理路在何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应如何架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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