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国家层面、制度层面、公民道德层面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兴国之魂”,是全体中华儿女须要一以贯之的行动指南。然而,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当下,“毒奶粉”、“毒胶囊”、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事件时有发生,自私自利、贪图享受、缺乏责任感等恶习在有的青少年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呈上升趋势......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已成为一大社会隐忧,值得我们警醒和深思。
笔者认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八个字具有深刻的时代内涵,是公民践行的道德规范,每个人都要有“积极进取,自我革新”的意识,自觉践行,相互影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探索建立“过四关”作为切入点,下大力气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振国民精气神,为其它“两个倡导”奠定坚实基础。
其一是“过考核关”。“考核出压力,压力出动力。”这是经过实践后的有力回答。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学校、村(居)、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探索建立一整套体制机制,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知荣辱、讲诚信、比和谐的良好氛围。
其二是“过考评关”。“树高者鸟宿之,德厚者士趋之”。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干部综合评价、提薪晋级、选拔任用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干部是一面旗帜,一面标杆,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将直接影响和带动党风、政风、民风。因此,各级干部在家要做孝敬父母、扶贫济困、邻里和谐的典范,在单位做信念坚定、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团结同志的典范,在外做和蔼可亲、诚信可靠、知行合一的典范,以实际行动为广大民众作表率。
其三是“过考试关”。在学生学业考试、招录国家公职人员、各种证照资格的取得、各种就业安置等都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单独的必考科目,推动“核心价值”社会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大中小学校、大学毕业生、待业青年等不同群体,编写实际管用的教材及宣传辅导资料,让核心价值观尽快进入社会,进入课堂,进入学生头脑,进入公众视野。
其四是“过实践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只说在嘴上,而是要落实到行动上。家庭是组成村寨、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最小细胞,各级党委政府要搭建符合当地实际的有效载体,倡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尊老爱幼、爱护环境等点滴小事为主要内容的“良好家风”,每年以县为单位表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褒扬道德楷模,谴责坏人坏事,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道德操守,让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百姓生活的一种自觉行为和行动。
总之,迎着“深化改革”的春风,只有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发力,每个人都做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革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的党和国家才有希望,民族才有美好未来,中国梦才能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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