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法治建设

核心提示: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但并不意味着我们法制是完备的,还有很多法律需要制定、修改、废除。应该是先立法,后改革,或者改革、立法同步进行。整体上执法状况不良,是下步法治中国建设最难的地方。

今天,我就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讲话精神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首先是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观点、论述和思想;其次是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问题;第三是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的几个重点工作。

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观点、论述和思想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地论述了中国当前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方面存在的挑战与问题,对下一步的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尤其是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发表了很多重要的讲话。这些讲话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权威、宪法实施等很多观点非常重要,对下一步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引领作用。

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内容非常丰富,观点非常新颖,有些论述非常独到。我想重点就四个方面的问题谈一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确立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

2013年1月,中央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列一章论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

什么是法治中国?它跟以往我们提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是什么关系?对此学术界、理论界从2013年下半年以来做了很多研究。大家比较有共识的是,法治中国是在原有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对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概念的一个集成,把它提升到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上。也就是说法治中国是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法治中国总目标下,包含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也包含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等概念和具体要求。

我个人理解,法治中国实际上是过去我们常讲到的区域法治的一个升级版。我们过去提过一些区域法治的概念。比如说,习近平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的时候,就首次提出了法治浙江的建设要求。后来江苏提出了法治江苏的要求,湖南提出了法治湖南的要求。这些都是区域法治的概念,即:在一个区域内,从立法、执法、司法、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各个方面都要求加强法治工作。习近平担任总书记之后,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概念,也就是说不仅区域要强调各个方面的法治化,更重要的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强调法治中国的重要性。

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是对以往的依法治国理论、法治国家建设等观点、论述的一种新的发展,也是一个更高的要求。习近平的多次讲话都对法治中国建设有明确的要求,这为下一步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确立了一个宏伟的目标。

法治中国的内涵非常地丰富,后面我会具体地讲。但总的目标就是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在国家和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实现法治化,最终它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目标下面,习近平同志重点论述了几个方面:

第一,法治中国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性。

十八大以后,习近平同志在多次讲话中都提出,依法治国是治国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什么是法治?传统意义上理解的一切组织机构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全民中得到普及,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是我们常说的,所谓的法治是规则之治、良法之治、程序之治、权力之治。所以,法治这个概念在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个重要方式。

说到法治,用什么词表达法治的涵义最准确?法治的英文是rule of law,它强调的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统治的主要方式或主要的办法是法治。它强调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全社会的一体遵行。所以,在这个法治的含义中,强调的是:一是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一切组织机构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这个规则本身必须要制定良好的法律,是人民共同意志的结果。所以它是一个良法之治、规则之治。

为什么要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个道理不难理解。我们国家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代,经历了解放战争、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我们尝试了很多治国理政的方式,从现在来看,法治应该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因为靠革命来打破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新的制度是可以的,但要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光靠革命是不行的。治国还是要靠规则、靠制度。从古今中外,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看,最有效的、最保险的,也最理性的治理方式就是靠规则治理,靠制度治理。所以,现在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强调的是规则、制度。当规则、制度在一个国家治理、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个国家才称得上是现代国家,它的治理方式才称得上是现代化的治理方式。

第二,法治中国强调了法治的基本作用。

法治的基本作用是什么?一方面,法治可以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另外一方面,法治可以约束公共权力。所以,法治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发挥两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保障私权利,这是法治最根本的作用。另外一方面,法治对于约束和规范国家公权力,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两种作用不可偏废。通过约束国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这是法治最大的作用。

所以,法治中国建设目标,既要强调法治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的作用;另外一方面也要强调法治在规范公权力、约束公权力方面的作用。所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核心命题。

法治不仅仅是一个执法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司法问题,它实际上是一个闭合的循环。也就是说,既有立法,也有执法,也有守法,还有司法的问题。所以当我们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能实现法治化的时候,那么这个国家的法治就是完整的,就是系统的,也是发挥作用的。所以,立法要不断地改革完善。比如说,现在提出的改革立法的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执法更为重要。因为立法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制定出一个文件,其目的还是为了让这些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得到有效的实施。从我国现状来看,立法的进程速度是比较快的,我们已经制定了240多部法律、700多部行政法规、8600多部地方性法规,还有数以万计的政府规章。吴邦国同志在2010年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下一步就是要把重点任务放在执法,也就是法律如何得到有效的实施、执行。通过执法的方式实现法治。

当然,执法过程中必定会有一些争议,会有一些社会的纠纷矛盾,还需要靠公正的司法来解决。所以司法的体制也必须是健全的、完善的,能够发挥定纷止争、惩治犯罪的作用。当然老百姓,作为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也必须守法,政府机关也必须守法,这样才能够实现法治的全领域、全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

所以,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体现在不同环节和领域,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让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实现法治化状态。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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