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思维提高办案水平(3)

强化四种思维提高办案水平(3)

摘要: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面对的情况瞬息万变,必须常怀忧患之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社会矛盾高发多发,触点多、燃点低、处理难的特点,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对潜在的风险隐患要密切监测、早做预案;对发现的风险问题要及时应对、挽回影响,合理配置和有效发挥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风险挑战。

强化辩证思维,增强办案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查办案件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以变化发展的视角去认识和把握,洞察规律、因势利导,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充分运用和转化好各种有利因素,整体联动、协调发展。

把握好治标和治本的关系。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绝不可以割裂开来。查办案件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要通过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坚决遏制一些领域和部位的腐败易发势头,切实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高压态势。同时,又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和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为制度建设提供依据和参考;利用案件资源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把握好打“老虎”与拍“苍蝇”的关系。一方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解决从严治党的“当务之急”和整风肃纪的“燃眉之急”,彰显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另一方面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着眼,从“四风”这个作风建设的关键点抓起,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一步一个脚印,步步为营、善做善成,以办案工作实际成效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把握好惩治和保护的关系。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既要严肃党纪国法,又要灵活掌握政策,既不袒护姑息犯错误的同志,又要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极少数,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严格区分苗头性问题、工作性失误、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惩处腐败者、保护改革者、追究诬告者。

强化底线思维,做维护党纪国法的“守夜人”

底线是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临界值,一旦量变突破底线,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质的变化。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必须明确不可逾越的临界线、临界点或者临界域,要把远离底线、规避底线,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要遵循。

守住捍卫党纪的底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的守卫者,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者是最根本的底线。要切实履职尽责,高悬永远出鞘的斩腐利剑,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捍卫党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出“不敢腐”的浓厚氛围。

守住办案纪律的底线。打铁还需自身硬。查办案件人员责任重、奉献多、压力大,如果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会更大。必须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严格审查办案程序、严明审查工作纪律,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制止,对不适合在办案岗位工作的人员及时发现、坚决调离,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凡事有备才能无患。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问题错综复杂,面对的情况瞬息万变,必须常怀忧患之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社会矛盾高发多发,触点多、燃点低、处理难的特点,更加注重风险防控,对潜在的风险隐患要密切监测、早做预案;对发现的风险问题要及时应对、挽回影响,合理配置和有效发挥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风险挑战。

(作者系天津市纪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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