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在执政实践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

辽宁:在执政实践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

摘要:领导学理论中常把领导说成是一门艺术,严格地说并不准确。艺术需要想象力,而党的领导决不能凭想象力来发挥,决不能随主观意志去任意创造,因此更要强调领导是一门科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一个极其深刻的命题。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是一个新的考验,对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是领导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是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国梦的核心。在执政实践中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既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康幸福。 

领导能力是党执政实践最重要的能力 

上个世纪90年代起党中央开始突出强调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基于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动,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个新的战略聚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专门决定,概括了五种执政能力,意义重大,在今天仍然是不可懈怠的建设任务。然而,光讲执政能力不行,且不说这五个方面的执政能力存在的不足问题,现实中执政业绩与执政党认同的不协调也常令人困惑,改革开放中国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但对执政党认同却没有实现同步的提升。原因很复杂,其中涉及一个方面就是如何处理好执政与领导的关系。 

执政与领导既相联系又有区别。领导和执政的关系就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这个关系其实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提出了,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又提出来,主张党政分开。到现在虽然一些观念逐渐清晰起来,但还没有真正理清楚弄明白,许多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笔者以为,应从党的领导能力角度去思考。 

执政与领导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实践的一对特殊关系,也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决定的一个命题。这个命题的发生首先是因为政治发生逻辑的差别。从一般规律看,多党制或两党制的政治发生逻辑是国家建构在前,政党规范在后。中国政党制度的政治发生逻辑是政党构建在前,国家规范在后。通俗地说就是国家建党与党建国家两种路径。中国特殊的政治发生逻辑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历史进程中扮演了执政党与领导党双重角色。在处理这两种角色的过程中,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是用领导来代替执政,用执政来等同领导。于是,党的意志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国家意志,党的领导支配着政府一切行为。反思历史教训,科学认识领导与执政的关系是一条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党的领导需要通过执政来体现,然而,执政作为国家行为有其自身的规律,它所遵循的应该是国家的规范,而不是党的规范。党的领导不能超越国家规范操办和干预执政行为。敢于领导的前提是善于领导,善于领导的关键是科学领导,科学领导的要求是规范领导。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而在于党怎样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党怎样领导。党的领导能力具有根本性和统领性,党的执政能力则是领导能力具体任务的体现。领导能力是党执政实践中最重要的能力。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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