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问题(3)

摘要:爱国这个话题,既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大家对这个话题并不陌生。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国主义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如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框架当中理解爱国的内涵和要求?我们该如何把握爱国的时代价值和实践意义?今天又应该坚持什么样的爱国观?宣讲家网站邀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宇文利针对以上问题与广大网民做深入交流。

我们要谈的第三个问题,爱国作为价值观的基本层次。爱国作为价值观包含着四个方面或者是四个维度,或者是四个层次的内涵。首先,爱国作为价值观有一个情感基础。我们大家都很熟悉列宁关于爱国主义的解释,说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用八个最来概括这种情感。他怎么说的呢?他说热爱祖国,这是一种最纯洁,最敏锐,最高尚,最强烈,最温柔,最有情,最温存,最严酷的感情。他说一个真正热爱祖国的人,在各个方面都是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真正的人,必须是一个有感情的人,爱国需要一种情感的基础。这种情感的基础,与我们每个人这种情感的发生、情感的变化,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这个地方我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一个例子,用意大利作家亚米切斯说的一句话,他在《爱的教育》这本书当中提到他对意大利感情的时候,也就是他表达对意大利这种爱国情感的时候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我为什么爱意大利?因为我母亲是意大利人,因为我的血管里所流的血是意大利的血,因为我祖先的坟墓在意大利,因为我自己的诞生地在意大利,以后我所说的话、所读的书都是意大利语,因为我的兄弟姐妹、友人,在我周围伟大的人们,在我周围美丽的自然以及其他我所见、所爱、所研究、所崇拜的一切都是意大利的东西,所以我爱意大利。

这段话被人们广泛地引用,广泛地传诵,是表达一个意大利人对意大利这个国家炽热的情感的来源。我们知道一个民族的爱国情感,它是这个民族的人们经过长期的漫长的社会实践和实实在在的情感积累而逐步培养巩固下来的。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随着人们祖祖辈辈的情感传递和逐渐发展,并巩固成为一种对祖国真挚的深厚的爱。中华民族是富有情感交流的民族,中国人是重感情、重亲情,注重精神生活,注重精神交流的人群。中国人的爱国感情可以从多个方面流露出来,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的诗歌。大家对于我们中华民族在诗歌方面的创造,应该不陌生。在我们的诗歌当中,有很多都是表达了爱国情感这样的诗歌。比如屈原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唐代的大诗人李白在《春夜洛城闻笛》当中提到的“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杜甫的“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陆游的“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洲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勿忘告乃翁”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爱国情感的一种流露和表达。

爱国作为价值观的层次当中的第二个层次,道德境界。我们知道爱国作为道德观,它涉及到个人,进而一个群体,与国家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之间的关系,这样一种关系包含着两个维度的超越:一个维度是对群体关系的一种超越,或者说是对群体关系的一种升华。另外一个维度,对个体利益追求的一种超越。

哲学家冯友兰先生讲过人生的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他是怎么说的呢?他说有道德的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所以只有有了这种觉解,他就会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情。或者就像儒家所说的,他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具有了道德的意义。

一个爱国,首先就要超越小我,就要超越对自己利益、个体利益的一种追求,这显然是对群体关系的一种超越和升华。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中华民族是一个重道德的民族。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体系当中,爱国上升为一种道德境界,实际上所表达的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的一个特质和一个特点。

第三个方面,爱国作为价值观的第三个层次,是一种法律规范。当今世界,所有国家都把爱国作为一种法律或者是法律规范,以法律和法律规范的形式来规定下来,爱国是法律所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爱国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国家的一种最基本的义务,他必须要承担这种义务,必须负有这种责任。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有两条具体规定到了一个公民对于国家的义务,其中第54条是这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这是第一条。还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第55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这样两条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法律对于公民爱国、保卫祖国、奉献祖国的这样一种义务的一种规定。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也构成了价值观当中的一个维度,是它的一个重要体现。

第四个方面,爱国作为价值观还有政治层面的体现,也就是说爱国作为价值观它是一种政治要求。法国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思想家,叫孟德斯鸠,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他说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那么这并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仅仅是基督教的美德,而是一种政治上的美德。把爱国上升为一种政治的要求,它实际上是自国家产生以来,人们的这种行为政治化的一个结果,也是任何阶级,任何政权都要通过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实现的目标。在当今世界所有国家当中,把爱国规定为一种道德观也好,规定为一种价值观也好,都反映了一种政治层面的要求,反映了人们的政治的一种表达。

第四个问题,爱国价值观有什么样的基本要求。爱国价值观总体来讲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要珍爱祖国的自然环境,热爱手足同胞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简单的来说,爱国作为价值观的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对一个国家当中的物、人、历史和文化要充满感情,要有热爱之情,要在自己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这样一个系统当中对国家的物、人、历史、文化不但是有感情,而且有义务。

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和手足同胞,都是与我们自己关系最密切,与我们的成长发展息息相关的。我们国家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历史文化也是我们最熟悉、最认可、最能够接受,并且与我们最有感情的这样一些范畴和对象。所以对它们的这种热爱是自然的,是天生的,它有一种基于地缘的、血缘的、叶缘的和家园的这种自然的天赋性在里面。

比如说我们的三山五岳,比如说我们的长江黄河,代表着我们的民族精神,也是我们热爱祖国的一个对象,也是我们把爱国作为我们价值观当中的一个基本的要求。换句话来说,爱国作为这个价值观,要求我们对祖国的自然,对于祖国的人、物、历史、文化充满感情,要有热爱之情。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爱国作为价值观也有第二个层面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要支持,并且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在现阶段的一个主题和具体的表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所得出的正确的选择,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当代中国,我们讲爱国主义的时候,一定是和爱社会主义是密不可分的,也就是说爱国主义和爱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爱国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它的一个具体的表现就是要支持并且投身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中。

我们党的领导人在这方面有过很多很丰富的、很科学的论述,充分说明了爱国主义和爱社会主义之是间密不可分的,它们之间是一致的。

我举个例子,我们建国之初要进行三大改造,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当中,毛主席他就有一段话,实际上就讲到这样一层关系,1956年12月8日,毛泽东在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当中,他讲了这样一段话。他说我们要提倡社会主义,为什么我们现在要搞公私合营,要搞社会主义?我们现在搞社会主义就是为了便于把国家发展起来,社会主义比私有制度更有利于发展中国的经济、文化,更有利于使国家独立。

邓小平也认为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在本质上是统一的,是一致的。他也说过一段话,他说有人说不爱社会主义不等于不爱国,难道祖国是抽象的吗?不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爱什么呢?港、澳、台湾、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祖国?

这样两段话,实际上同一个层面上有助于我们理解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这种一致性的问题。在当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时代的主题,也是我们实践的主题,支持并且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爱国作为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一个基本的责任。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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