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既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国土资源,也是支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稀缺资源。但今年初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表明,中国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调查显示,中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与2003年公布的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
事实上,中国黑龙江、辽宁、湖南等十多个省、区、市已经制定了地方性的湿地保护条例,但是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等专家认为,中国尚缺乏全国性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这已成为中国湿地保护的短板,中国需要尽快制订出台国家湿地保护条例或是湿地保护法。
东北林业大学湿地研究专家于洪贤说,湿地保护涉及林业、农业、环保等多个部门,是涉及管理部门最多的一种土地类型,各部门之间的关切可能会不一致,缺乏一部全国性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成为湿地保护的软肋。这根软肋使得相关保护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依靠道义规劝,有时甚至遭遇民众抗拒执法的局面。
专家认为,作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美国也存在湿地保护立法缺位和部门之间相互掣肘的情况。自建国以来,美国的湿地减少过半,由于农业、环保等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美国一直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联邦法律,关于湿地保护的内容只是散见于《清洁水法》等多部法律。尽管美国一些组织在湿地保护上着力颇多,但是农业发展仍是美国湿地损失的主要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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