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两个二元结构”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根本前提(2)

破解“两个二元结构”是提高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根本前提(2)

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分类破解“两个二元结构”

“两个二元结构”阻碍了人的城镇化,形成了非本地户籍人口和棚户区人口越垒越高的“社会堰塞湖”。破解“两个二元结构”就是要疏导这个不断增高的“堰塞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14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着重解决“三个1亿人”的问题,即促进约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这“三个1亿人”的解决,就是“两个二元结构”的破解过程。实际上第一个“1亿人”,就是要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第二个“1亿人”就是要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第三个 “1亿人”,就是要破解各区域之间的城乡、城市内部二元结构。这为我国破解“两个二元结构”指明了方向,必须立足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分类破解。

城乡二元结构与城市内部二元结构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统一于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城市内部二元结构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市场化改革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在城市中的新形态。我国破解“两个二元结构”,既要统筹兼顾当地城乡居民权益,又要统筹兼顾本地户籍居民与外来流动人口的权益,消除对人的发展的体制歧视和不公平,实现市民与农民、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的身份平等、机会平等和权利平等;既要使本市户籍农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也要使外来人口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内部一体化相统一,让广大农民、农民工和棚户区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关键是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消除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就是要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居民平等的体制机制,重点实现和保障城市外来人口平等的就业权、受教育权、健康权、居住权和社会保障权,实现和保障外来人口对城市公共事务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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