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媒体调查报道中的破与立  (3)

山西:媒体调查报道中的破与立 (3)

摘要:随着社会法制意识的增强,媒体应秉持法治理念,以法制角度切入报道,不仅要告诉读者是什么、为什么,更要追求深度报道效果,讲明应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或者预防问题发生、激化。

新华社在8月13日、14日播发“新华调查”,提出三问(为啥不直接通知家属、不让家属见遗体,医护人员去哪儿了)、三思(医患信任缺失、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不完善、医患沟通不畅),但对法治问题涉及很少。

随着社会法制意识的增强,媒体应秉持法治理念,以法制角度切入报道,不仅要告诉读者是什么、为什么,更要追求深度报道效果,讲明应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或者预防问题发生、激化。

在湘潭产妇死亡事件中,上海法治声音的报道为我们提供了思路和启发。该媒体邀请有十余年医生经历的律师为读者解读分析,重点讲三个问题:一是避免医患纠纷有法可依。根据湖南省规定,医院有法定义务按照应急预案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两部门有责任派员参加纠纷处置。及时导入法定渠道,可有效避免媒体“外行”报道和“医闹”。二是如医院不启动应急预案是违法。医院还有通知、接待家属,告知家属封存病历,考虑尸体解剖等法定义务。三是患方应采取一切办法封存病历。

律师为产妇事件解决开出了“法治药方”,也点明了媒体报道的方向。虽然目前还未有最终的真相和结果,但媒体有必要从法治的角度采访调查,抓住节点,避免误导公众,促使问题及早得到合法合理解决。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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