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是如何宣传“一国两制”的? (2)

邓小平是如何宣传“一国两制”的? (2)

在与错误倾向斗争中促进一国两制的传播

邓小平对一国两制的不少阐发,是同错误理解一国两制甚至阻挠一国两制运用的某些倾向或言行而进行的针锋相对斗争的结果。如论及台湾问题的解决方针时,邓小平多次针对美国的种种干涉,义正言辞地表示:大陆提出的实现两岸统一的条件“都是合情合理的”“提出九条建议之后,美国更没有理由向台湾提供武器”、将台湾当做“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和平统一方案提出之后,美国不要做损害中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事,等等。邓小平在谴责《与台湾关系法》为中美、台海关系投下阴影的过程中,声明了一国两制是两岸实现统一的最佳选择。针对台湾当局的错误做法,邓小平多次指出:所谓用“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太不可能,太不现实,也太不谦虚了;“一国两府”论的要害是回避了谁为中央政府,从而造成了笑话。这些表态有力地论证了一国两制才是统一两岸的可行方案。

在解决香港问题的过程中,邓小平通过充分驳斥英国在谈判过程中的无理要求,坚持了中方一国两制的底限。如明确表示“英国想用主权换治权是行不通的”;“不讲治权,讲某种程度的参与管理”也行不通;“中英谈判没有‘三脚凳’,只有两脚”,等等。这些高密度的宣传和铿锵的话语,使中国在谈判中掌握了更多主动权。1990年,邓小平针对英国在香港推行所谓“政治民主化”的险恶用心,重申了“中国人在主权问题上不会放过一分一毫”的立场,坚定了香港同胞对一国两制实施的信心。他还针对香港极个别同胞的片面之见,指出大陆反对自由化并不意味着一国两制方针的改变;强调认为香港的事情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的想法是错误的,中央保持某些权力对香港有利无害;指出香港进行普选不一定有利,不能保障由爱国爱港人士治理香港,普选“要一步一步来”。他对这些具体方针的明确,有利于增进同胞对一国两制的深入把握和全面了解。正是邓小平指出了“三权分立”主张的荒谬之后,基本法规定了香港以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与立法互相制约的独特政治体制;规定了行政长官的选举办法,应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为香港回归后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了体制保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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