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达成协商共治。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阶层共治。把这个主张落实到国家治理实践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在治理中的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政治安定有序的合力。从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互动关系看,共治需要共识,需要妥协,妥协需要强势集团“有限让利”。合理调整社会利益结构,是民主法治建设必需的社会发育过程。传统中国的利益调整,主要表现为以追求零和博弈为目标的利益调整逻辑。所谓“胜者王侯、败者寇”,“赢者通吃”。统治阶级总想把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压缩到最小;当被统治者被剥夺到无法生存地步时,就起来造反,而造反者成功后,对旧统治者同样奉行全部剥夺政策。这种社会土壤缺乏促进改革成功的阶层妥协机制,暴力统治或革命是通行逻辑。历史地看,统治者即使遇到重大政治危机,也不愿放弃丝毫既得利益,所以当年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等体制内改良,都因为各阶层很难达成妥协而失败。因此,必须花大气力铲除阻碍阶层共治的社会土壤,关键是要通过强化法治推动体制内强势集团“有限让利”,这是各阶层达成妥协,形成基本“共识”,进而达成协商共治的必要条件。
以上,我主要讲了我们推进法治民主对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中国民主法治的历史进程,以及推进人民民主需要正确把握的一个大方向和四个现实战略路径。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