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吃哑巴亏”到“按法律程序办”

从“吃哑巴亏”到“按法律程序办”

摘要:近年来,西藏司法系统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积案专项活动,及时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处理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实行24小时值班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诉信访案件抓住不放、追着督查、限时回复,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此外,司法部门还对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在最短的时间里处理老百姓最关心的案件。

“想不到法律约束如此之强,不管是法官审案、民警办案,越来越强调符合法律程序和规范。”

“想不到群众从过去 吃哑巴亏 到现在 按法律程序办 ,用法律手段处理纠纷。”

“更想不到的是老百姓打官司,从以前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到现在的经济、专利纠纷,这是老百姓对法律需求的增加。”

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白次仁感慨三个“想不到”的背后,是多年来西藏社会治理法治化取得的显著成效。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汪留国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西藏这样一个边疆民族地区是反分裂第一线,要实现社会公正、民心稳定、长治久安,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社会治理工作,以法律手段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充分发挥法治对于社会治理创新的保障、服务和促进作用。

让普法成为身边事

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普法要先行。西藏“六五”普法规划对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作了明确表述:“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流动人口和寺庙僧侣的法制宣传教育”。

过去很多人以为,普法是对普通群众,领导干部并不需要。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孙中平认为,老百姓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用法,就可能出现依法执政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与群众需求的不适应。

尤其是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问题。“我们普法的重点必须是领导干部,只有领导干部真正依法办事了,真正懂得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了,老百姓才会信服和尊重法律。”孙中平表示。

“历史经验表明,要依法治藏,必须研究和处理好法律与藏传佛教的关系,与寺庙和僧尼的关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多次强调。当前,西藏把社会治理引入寺庙僧尼教育管理服务领域,把寺庙作为基本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选派了7400多名优秀干部进驻全区1787座寺庙,在1316座寺庙建立了寺庙管理委员会。

为了实现普法的针对性,西藏提出了“谁执法,谁普法”和部门负责的新要求。“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人员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知道他们欠缺哪些法规知识,在普法时就更能契合群众的心理,更注重实效性。”自治区司法厅普法办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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