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讨论:树立法治精神,超越西式道路

专家讨论:树立法治精神,超越西式道路

摘要:确立一个法律的制度或者颁布一部法律并不难,但中国怎样在短时间内让公民具有法治的精神,制度的背后支撑它的是一种文化,短时间内是不是能够重塑我们的文化,也是决定着依法治国是不是可以有效贯彻非常重要的方面。

 从政治角度看依法治国

杨雪冬(中央编译局研究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重大的政治战略,不能只从法治建设角度理解。这个重大战略会产生许多深远影响,其中两个方面尤其值得关注。首先,依法治国的实施需要更有效地发挥中央的作用,要靠中央进行顶层设计,完善法律体制,这就会带来权力的重新集中。权力的重新集中也是对现有利益格局重新调整的过程。

其次,法律的实施也是权力行使的理性化过程。权力的行使要依靠制度、法律,而不是个人意志,这会使权力的运行去个人化、地方化。这个过程既会对中国的人情社会传统产生冲击,也会对原来的行政层级关系、党委协调各方的方式提出新的要求。

另外,“依宪治国”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亮点。宪法是最高的法律,包括执政党在内的各种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框架下运行。但是宪法的监督怎么执行,如何有效?现在宪法监督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但是具体由怎样的机构,采取怎样的程序,还不明确。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

何建宇(清华大学副教授):从我的研究角度,我看到文件里专门提到了法治社会,而且是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并列提出的,这值得关注。现在一讲法治,通常首先想到的是要限制公权力,尤其是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但我觉得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二者切不可偏废。

法治离开了社会土壤,难以生根,甚至走样。改革通过分权激发了社会活力,推动了中国快速而有活力的发展。由此,市场与社会的成长被赋予了天生的道德优越性。既然具有道德优越性,似乎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冲击和打破旧有秩序,甚至不用讲理和守法。这只不过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社会同样需要法治进行规范,法治社会造就尊重法治的人民。

  打造中国法治升级版

支振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我们正在建设的是不同于西式法治的新型中国法治,是汲取了西方法治建设经验,又体现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的中国法治升级版。这个道路是对传统西式法治的超越。西式法治有两个特点:以权力制约权力在有助于公民权利保护的同时,也会导致否决政体,使得政府效能降低;西式法治特别重视程序,这是程序正义的体现,但也导致司法效率低下,成本企高。

为什么说中国法治升级版是超越法治呢?这就是强政府和强法治的结合,实现法治下的个人自治。在个人自治领域,尤其是基本的生命财产权利,进行强保护,要给人民生活以确定性和安定性;但这个基础上,也要为政治决断保留空间,否则社会就会陷入静止和僵化,难以革新。中国改革就是一个经典范例,一个经济社会与公民权利同步发展的典范。这在西方是很难想象的,他们曾宣称重塑政府,但是世界上唯一实现了再造和重塑政府的只有中国。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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