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讨论:树立法治精神,超越西式道路(2)

专家讨论:树立法治精神,超越西式道路(2)

摘要:确立一个法律的制度或者颁布一部法律并不难,但中国怎样在短时间内让公民具有法治的精神,制度的背后支撑它的是一种文化,短时间内是不是能够重塑我们的文化,也是决定着依法治国是不是可以有效贯彻非常重要的方面。

冯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信息室主任):依法治国强调建设法治社会,就目前而言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虽然制定了宏观的政策,但具体推行起来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例如,我们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因此,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长期的法治教育,让更多的人从内心敬畏法律。

上世纪60年代国外曾有政治学者提出过一个观点,一个国家要想建立比较现代化的制度,包括法治,通常要经历三代人以上的时间进行教育现代化、行政现代化等。对于我们中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非常复杂,困难也极为巨大,我们要建立全面法治体系面临的困难会更大、更多,但只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向前走,依法治国的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法治精神保证法制化进程

万喆(黄金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当今社会公权力失衡,一方面如出笼猛虎,一方面如过街老鼠。皆因各方在公权力行使过程中忽视程序,一味挥舞所谓道德最高旗帜造成的。依法治国的提出和实践的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确认了程序的重要性,对依法的基础和治理的方式进行了更深层次和更具体的诠释和规定。

我们总诟病法律制度不完善、条文细节缺失及执行难,其实这都源于忽视程序正义。而程序不健全造成的制度不完善往往又被误解为市场失灵,结果是不断采取新的行政干预手段,企图“平衡”秩序,却导致“失灵”加剧。不但达不到实现整体实体正义的目标,还不断提高社会成本,浪费社会资源,并随之产生腐败、寻租。

任何个人都不能代表正义,法治要尊重民意,但绝不只是叫声响的人的民意,更不是民粹主义,而是需要有良好的机制,用程序正义保证实体正义的践行,保证法制化的进程。

王宏伟(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虽然当前中国碰到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法律完全可以化解掉的,但依法治国给中国人确立一个法制的思维,或者说是确立法律的权威地位,这是极富重要意义的事情,对今后几代人更是如此。

我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现在的组织形式对于常态事务处理是非常有效的,但今天我们还没有完全完成工业化,组织官僚化还不是特别充分,又要面临着许多信息化或后工业化时代的挑战。所以中国当前许多问题可能是不确定的,具有高度复杂性。

确立一个法律的制度或者颁布一部法律并不难,但中国怎样在短时间内让公民具有法治的精神,制度的背后支撑它的是一种文化,短时间内是不是能够重塑我们的文化,也是决定着依法治国是不是可以有效贯彻非常重要的方面。▲(以上是11月5日环球时报社主办的“青年思想者沙龙”活动上嘉宾的发言摘要)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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