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有别” 化解船舶业过剩产能(3)

摘要:当前船舶业化解过剩产能面临地方政府动力不足、兼并重组成本过高、转型金融支持乏力等困难,亟待在鼓励大型船企国际合作、出台支持中小企业转型重组配套细则等方面予以助力。

矛盾仍将持续 化解政策宜“大小有别”

金融危机以来,我国船舶业造船产能利用率由2011年的约85%,下降到2012年、2013年的75%和65%。业内普遍认为,由于完工船舶仍处低位,今年我国造船产能利用率不会明显改善,产能过剩矛盾依然突出,当在政策上有的放矢,“大小有别”对症下药。

3

(图片:国内最大级别原油轮交付使用。)

一是鼓励大型船企国际合作,参与“造船业全球价值链”。近年来,日本与韩国加紧海外产业布局规划,通过技术资金输出、合资建厂、人员交流等方式加强与越南、印度等发展中造船国家的合作,开拓市场和提高综合竞争力。多位船舶分析师认为,我国可借鉴其做法,鼓励大型船企参与“造船业全球价值链”,一方面利用造船业低谷期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并购技术含量较高的船舶设计和研发公司,迅速缩小与国际顶尖船企的差距,另一方面可通过在全球建立销售和服务网络,增强国际市场拓展能力,并向投资、推广品牌和设立海外建造基地发展。蒋军海建议:“以德国、意大利为主的欧洲造船国家为全球造船业提供船型设计、设备生产等服务,我国政府可通过统一培训专业人才、协助控制资金风险等方式,鼓励大型船企在劳动力和资金上与其展开合作。”江苏明德重工总经理助理马贞强等人认为,国家有必要设立临时周转基金,提供短期融资保障,解决企业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同时还可以成立专门的担保平台,由政府牵头并投入一部分资金,与其他相关担保企业共同组成既具一定政策性,又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担保公司,帮助船企解决发展中的融资困难。

二是出台中小企业重组转型政策配套细则。一是期待海域使用证转换土地证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蒋国平说,台州等地以滩涂造船为主,企业自有资本少,迫切希望海域使用证能够转换成土地使用证。“国家有相关规定,省政府也有过文件表述,但缺乏实际操作方法,海洋部门和土地部门衔接不畅。比如,依照法律法规,滩涂不属于工业用地,可以考虑以试点方式,将经处理后符合条件的土地,给予性质变更。”二是希望减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尽快“落地”。企业普遍反映,尽管国税总局规定企业兼并重组、资产转让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落实难”情况。“淘汰落后产能本来是企业行为,现涉及社会稳定问题,政府也要适度‘买单’,特殊时段、特殊行业要执行特殊政策,眼下很多政策不明朗,地方政府很难操作。”蒋国平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