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需要什么样的国家智库

教育改革需要什么样的国家智库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建设与发展国家智库的工作应当破除按“机构身份”区分三六九等的传统做法,不再是基于现行体制与机制进行的一种身份认定,而应是基于既有实力与实绩进行的一种功能认可。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国家智库的发展,才能涌现出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智库。

决策问题是教育改革的首要问题,尤其是对于任务面广量大、利益牵扯繁多、关系错综复杂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来说,科学决策更是其首要前提。形成一批可为教育改革决策持续提供有效咨询服务的国家智库,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无法回避的一项基本建设任务。

这种“可为教育改革决策持续提供有效咨询服务的国家智库”并非政府一纸公文挂牌成立便具相应功能,也非民间给钱给物举旗竖织便可顺畅运行,更非现有研究机构改头换面摇身一变便能名副其实。因为,教育改革国家智库有其必备的一些基本特征。

一、独立运行

教育改革国家智库最重要的产品是教育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它所提供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必须是真凭实据、真言实语、真知灼见,来不得半点的虚浮、虚假、虚幻。一份值得称道的教育改革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应当具有视野的开阔性、思维的前瞻性、发问的尖锐性、思想的深刻性、分析的透彻性以及建议的务实性。若报告所针对的是教育改革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则应能引起强烈社会反响。

教育改革国家智库能否产生这样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受制于诸多因素。其中,首要的前提性因素便是智库自身的文化品质,即智库是否真正忠诚于国家的根本利益,是否真正敬畏于教育的自身规律,是否真正听命于近乎常识的研究良知。凡事揣摩领导人好恶、一味逢迎政府(部门)意图,数据捡好看的用、言语捡好听的说,凡此种种,皆为教育改革国家智库之大忌。原因显而易明:此类行为近乎于“谎报军情”,其结果容易导致决策者(部门)误识误判,以至于作出错误的或不科学的改革决策。这样的所谓教育改革国家智库,有比没有更糟糕。

问题在于:如何才能保证教育改革国家智库具有忠诚国家利益、敬畏教育规律、服从研究良知的优秀文化品质?

笔者以为,就制度层面而言,关键在于使教育改革国家智库具有最大限度的独立性,其要害是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在“官府本位”取向依然十分强劲的我国管理体制大背景下,强调教育改革国家智库的独立性尤为重要。这种独立性主要包括体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独立存在。教育改革国家智库与政府(部门)之间不是下级与上级的关系,而是服务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教育改革国家智库一定不能成为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甚至成为另一种政府机构。在中国,教育改革国家智库一旦与政府(部门)具有实际上的行政隶属关系,就很难祛除利益上的诸多后顾之忧,很难摆脱对于政府(部门)的紧密依附,很难避免与政府(部门)之间“命令·服从”的互动特征,并因此而很难确保其决策咨询研究的客观性与真实性。据此考量,诸多现有的作为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研究机构便存在先天不足,只要其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实质性行政隶属关系没有根本改变,就不可能成为“无私无畏”的教育改革国家智库。

二是独立研究。教育改革国家智库进行的决策咨询研究不论是受政府(部门)委托,还是自主选题,其整个研究过程都应当保持完全的独立性。尽管教育改革国家智库在自主选题或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时必定会基于某种价值判断,甚至会出于某种利益权衡,然而一旦确定研究课题、进入研究过程,就应严格遵守研究规范,不能让任何来自外界的思想枷锁、价值要求、文化偏好、利益诉求以及成果设定等等干扰研究过程本身。舍此无法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

三是独立表达。教育改革国家智库不可能左右决策者(部门)对于研究结果的取舍,但却应能左右自身对研究结果的表达。教育改革国家智库应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根据自己的研究结果发出真实的声音;而不应环顾左右、瞻前顾后,对研究结果进行不必要的筛选,尤其是不能根据对决策者(部门)的可能反应的预估而对研究结果加以不适当的“处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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