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宪法宣誓制度(2)

专家解读宪法宣誓制度(2)

摘要::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杨光表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才能做到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才能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而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既学习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又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原文】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专家解读

甘超英: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需要公布宪法解释法,这首先需要立法。

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是硬币的两面,其实是一个内容。宪法监督主要是对违宪问题的解决;宪法解释则有可能采取大陆法系的抽象原则性审查模式,即使没有违宪行为、没造成实际危害,一定的机关和人员也可以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因此宪法监督程序和解释程序可能不完全一致。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是加强备案审查,第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备案制是为了在出现违宪问题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撤销。要落实撤销问题,就需要人大常委会加强力量,对每一个备案法规加强审查。因此也就需要加强能力建设,要求有专业人士参与,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任命立法者。

要撤销的规范性文件,是指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特区法规以及在省级人大备案的相关规章等。这些规章,是需要到人大常委会备案的。

构建法治中国的总体部署

【一条红线】“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决定贯穿全篇的主线。

解读:围绕这条主线,全文近17000字,3大板块、7个部分的决定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分别为总论,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论述和部署,以及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两方面有力保障。

【一个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解读:徐汉明表示,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这是对中国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科学定位,也是新时期“法治国家”的“升级版”。

【五个体系】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全新命题,决定明确提出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其中,党内法规体系首次被列入法治建设体系之内。

解读: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表示,以前我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有表述,但这次用法治体系这个概念,是一个重要的新精神,也就是说,未来依法治国不是靠某个人、某部法律,而是靠一个整体的体系。

【五大原则】决定同时提出了实现总目标必须做到的“五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解读: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杨光表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才能做到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才能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而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既学习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又做到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为何禁止地方制发立法文件?

政府制发文件程序简单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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