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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树立宪法权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4)

  二、为什么《决定》特别强调宪法权威?

(一)宪法的地位:法治的基础与核心

宪法是一切国家制度合法性的基础,赋予并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大家都知道,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应。一个国家的法治是否成功,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光有宪法不行,要落实宪法,让宪法有权威。那么怎样让宪法有权威?我觉得四中全会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强调了法治的基础核心是宪法,为什么建设法治国家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为什么宪法能够成为法治国家的核心,我觉得有这样几个方面我们可以来思考。

1.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与保障

大家回顾一下,我们宪法发展的历史,回顾一下我们建国以来的60多年的发展,什么时候宪法有权威,宪法有尊严,那么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的安全就有了保障;什么时候我们不重视宪法,宪法没有权威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是没有安全的,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不健康的。宪法的命运跟国家的命运、人类的命运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不能把54年以后,中国所发生的一些文化大革命等这样的一种责任都推给五四宪法。这个五四宪法作为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充满着智慧,充满着第一代领导人的政治智慧。所以大家看,54年宪法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所有的成员,他们是非常认真地对待宪法。毛主席杭州西湖边上两个多月修改宪法,一个字一个字修改的时候,他是非常的认真对待宪法的。

2、宪法是寻求社会共识、建立和谐政治体系的载体

《决定》之所以强调宪法的权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宪法是一种社会共识和建立和谐政治的一个载体。一个社会利益可以多样化,但是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度的社会共识,对国家的价值观、对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应该有基本的大家认同的一个共识,宪法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社会的共识。有了这种共识才能建立一个和谐的政治体系。如果没有这种共识,那么社会的政治的和谐、稳定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世界各国,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在通过宪法来寻求共识。建立和谐政治体系方面,尽管国家性质不同,但它可以共享一些经验,就是如果没有宪法,无法达成社会共识、保持社会稳定。所以一般来说,第一部宪法都是这个国家诞生的一个身份证,也是这个国家的标志。所以很多国家把第一部宪法的诞生,作为这个国家最重要的节日。很多国家都把第一部宪法作为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价值来追求。我想这一点上,我们四中全会强调的宪法地位里边,包含着通过宪法来凝聚社会共识,在有13亿多人口的国家里边,除了宪法之外,没有别的法律能够凝聚起我们的基本共识。

3.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整个的法律体系的统帅或者核心是宪法,这点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但是为什么在实际生活当中,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有时候面对法规之间的这种冲突,法律和法律的冲突,法律和法规的冲突。比如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冲突等等,为什么有了国家的法律体系,但是我们更看重的是文件,看重的是讲话,明明知道有些文件,有些决定,有些讲话不符合宪法,不符合法律,但是我们仍然默认。法治国家,只能靠法律来治理,除了法律之外,其他一些所谓的文件、讲话、政策可以存在,但是它不得违背宪法。

所以这次四中全会里边非常强调一个原则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规范、政策规范、党内文件,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只有符合宪法的文件才具有合法性。我觉得这一次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强调了宪法的这种基础、统帅和引领的作用。

我们不能只看到现实的法律调整,法律的关系,我们必须有未来法治发展的一种价值目标,让人们有一个合理的期待,而宪法是国家的立法引领作用的最重要的体现,宪法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框架、一种价值、一种指导思想。那怎样通过宪法来让人们对未来,始终保持着向往和期待?宪法是要解决现实问题,同时也要指引未来,我想这是中国宪法的很重要的引领作用,当它没有权威的时候,人们对于未来生活就没有了期待,我想这也是这次权威很重要一个理念。

4.宪法是人权保障与控制公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

当代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是三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公权力的滥用;第二个问题是公权力缺乏权威;第三个是社会缺乏基本的共识。那么怎么解决这三个问题,怎么解决公权力滥用的问题?我觉得必须要充分地发挥宪法的作用,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边,这个笼子实际指的就是一个国家的宪法或法律,把所有的公权力都关进到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这样有效地限制公权力,防止公权力滥用。但是现实是,也许是宪法法律没有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有的时候他被权力关进笼子里边出不来,发挥不了作用。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有宪法,有这么多法律的国家里边,这样的一种公权力滥用仍然存在。

我们最近看到一个科长级的干部,家里边也有1个亿、2个亿,一个副市长家里边有3个亿、2个亿,我们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但是谁给了他这么多权力,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权力,就是一种权力滥用,缺乏权力的制约。所以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边,这就是一个法治的思维,用法治来限制公权力,用法治来限制滥用权力的人,除了法律之外你没有特权。严格地按照法律办事,他不可能有所谓的特权来受贿。所以某种意义上,宪法强调人权保障,强调控制公权力是给社会一个安全,给行使公权力者以安全,给公权力行使者的家庭安全。法律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安全的制度保障,无论是个体还是国家,还是社会。有时候我们经常看到因为腐败被关进监狱里边服刑的人,有时候忏悔地说一句话,说后悔没有好好学习法律,后悔自己身边的人没有及时提醒他,你这样做是违反法律的,说对自己的妻子,当然也有对自己的丈夫,对自己的子女觉得很对不起的。的确,关到监狱里边,真正反思的话,确实对不起自己的家里。怎么样来防止呢?相对来说,有些国家,他的腐败现象是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我们也查了一下这些国家的经验:法律越严格,宪法的规定越严格,法治文化越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往往是腐败现象是比较少的。因为你想腐败,你没有这个机会,没有这个空间,没有这个权力。所以普京曾经说过一句话,他到莫斯科大学去演讲,一个学生问他,你作为一个总统,最想做但是不敢做的事情是什么,普京是法律系毕业的,他很有法律思维,他说我作为一个总统,最想做不敢做的事就是一件事,我很想违反一次宪法,来看看宪法多么厉害,因为我的所有的活动,都被宪法牢牢地控制,所以有的时候我很想看看宪法到底多么厉害,我违反一次行不行呢?但他说我不敢,因为我违反了宪法,就违背了我这位总统宣誓的时候庄严的承诺,对不起俄罗斯人民和对不起俄罗斯国家,所以我只能严格按照宪法办事,尽管受宪法的约束不舒服,很严格。但是宪法是对于我们民族和未来的一个保障。我觉得从这样一个角度来思考的话,我们可以看出,宪法对于控制公权力的设置,实际上是对于国家安全的保障。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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