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出发,把握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马克思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3)无产阶级的实践是人类社会实践的最高形式。理解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方法论,反对一切神秘主义的“虚幻”和直观的“分解”。一方面,人民性中的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而非特指某些人;换言之,意识形态人民性中的“人民”讲的是整体的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不是抽象地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14)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的人民就是代表中国绝大多数的广大工人、农民、学生、知识分子等社会阶层,是一个集合概念,是全体中国人民及其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5)有的人说“党员人数少于人民群众”,这样简单地以人数的多少来区分所谓“人民性大于党性”的观点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其错误的根源在于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所形成和共同创造的人民意志及实践智慧,代表人类理性发展方向,而不能简单地以党员数量的多少来衡量意识形态的性质。因为党员本身寓于人民群众之中,党员和人民群众是内在统一的。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没有纯粹的、独来独往或者离群索居的党员,只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的“复合”的、具有“双重关系”的党员或人民群众,其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和集体意志。因此,“人民”实质上包含每一个党员及其服务的广大对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映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面貌及其内容,从本质上说,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在于实践。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人民群众不仅是中华民族解放事业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力量。马克思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16)人民群众既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也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除此以外,没有别的力量。所以,将党性和人民性统一于社会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的生产实践之中,并从生产实践的要求出发,通过主流意识形态正确指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并在国家层面制定和反映代表广大人民意志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法律法规,将其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中。以实践为基础,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仅能科学地把握党性和人民性的内在统一,同时也要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积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真实意愿,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否则,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必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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