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是另一种“新常态”(2)

全面深化改革是另一种“新常态”(2)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俊伟

财税改革进展速度加快

中国经济时报: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了系统部署。当前财税改革进展如何?

张俊伟: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财税改革。全会决定从预算管理、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方面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了全面部署,调整范围涵盖了人们常说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政府间关系。可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改革的部署是全面而细致的。

财税改革直接涉及利益关系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根据全会《决定》的总体要求,财政部牵头制定了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先后经国务院、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国务院也下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目前,各项改革措施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目前已经推出的举措有:煤炭、原油资源税改革;调整汽、柴油消费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甄别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分类管理;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修订《预算法》等。在预算管理领域,中期预算、公私合营(PPP)等方面的试点工作都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步伐也在加快。可以说,进展还是很快的。

财税改革要谋定而后动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把握财税改革的目标和努力方向?财税改革涉及复杂利益关系,如何才能有序推动现代财政制度改革?

张俊伟: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财税改革,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和国家治理密不可分。下一步我们规划财政改革,应该从财政和公共治理的互动关系着眼: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来规划财税改革,另一方面要借助财税改革来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我曾将现代财政制度的特征归纳为“五个财政”,具体就是:现代财政是统一、全面的财政,现代财政是法治的财政,现代财政是高效的财政,现代财政是透明的、可问责的财政,现代财政是稳固的、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这五个特征,就是我们财税改革的努力方向。

财税改革涉及复杂利益关系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推动财税改革必须瞻前顾后,左右平衡,谋定而后动。只要牢牢把握住如下几条,是能够保证财税改革顺利推进的:一是成立高层协调机构,加强对财税体制改革的领导;二是要更加重视发挥人大的作用,切实加强外部监督;三是要抓住关键改革不放松,带动全局取得突破;四是要坚持“两手抓”,不仅重视制度设计,还要重视能力建设;五是推动财政部门转变职能,并以此来带动支出部门资金管理方式的转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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