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新阶段(4)

核心提示:民主只有在实践操作层面才有“搞好”与“搞坏”的问题。操作层面上的制度民主作为一种实践过程、一种专门的“制度安排”,如果运作不当,就会出乱子。现在中西方特别是中美之间在民主问题上的争论,实质上是围绕民主制度的模式展开的争论,不是民主价值之争,而是民主制度之争。

(三)《决定》强调加强对民主的法治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在民主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不断完善,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国家最高权力传承和领导人换届更替基本实现了规范化;二是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制度不断完善,党和人大、政府、政协关系进一步理顺,人大和政协地位不断提高、作用不断加强;三是群众参政议政方式和渠道不断拓展,基层民主训练在实践中效果明显;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生活各领域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得到广泛认同;五是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机构改革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大幅缩减,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我国是一个超大国家,我们党是一个超大政党,民主法治建设面临的历史与现实、内部与外部情况超乎寻常地复杂。法治民主短期内不可能在各方面都健全起来,由此衍生出的种种现实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比如,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掌握权力和优势资源的群体纷纷致富,官场“四风”和腐败现象大量滋生的问题。再如,人民生活达到总体小康以后,人民群众中出现了日益强烈的民主诉求,民主、法治、参政、维权、监督意识普遍增强,并迅速向政治生活领域延伸。由此,人民群众对国家提供更多、更新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参与渠道,形成了更高心理预期。面对日益强烈的民主诉求,如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政治参与渠道不畅,就无法有效吸纳公众政治参与要求,必然产生大面积社会挫折感。正如习总书记所说:“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怎样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对此,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必须“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通过健全和完善法治“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三、正确把握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大方向

从前述内容中,我们会得出一个认识,就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必须确立一种精神,这就是民主与法治相结合的时代精神。因此,在第三个大问题中,我想本着这样一种精神,联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探讨一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如何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探讨这条道路,首要的一条,是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谋划中国民主法治发展的大方向。这个大方向,用中央文件上的话说,毫无疑问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但是,这一点还可作进一步理论分析。

(一)正确把握从“法制体系”到“法治体系”的发展进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标志着中央的法治思想从“法制体系”向“法治体系”的深化和发展。

我们注意到,改革开放以后,尽管我们提出了“三点水治”的“法治”,但法治建设的重点,主要还是制度法规体系建设,主要体现为“利刀制”的“法制”,而不完全是“三点水治”的“法治”。从完整意义上讲,法治既包括法律制度体系,也包括运用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的治理实践。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光有文本意义上的法规制度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把字面上的法规制度落实到实践中。换句话说,我们的制度法规体系基本上是相对完备的,但是,运用制度法规的治理模式还相对滞后。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开始更加注重解决法治建设的全面性,更加注重解决法律规章切实得到有效实施这个重大问题。因此,《决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界分为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倡导和推进实现制度创新与治理升级的有机统一,彻底解决“纪律约束失效”“司法不作为”的问题。

(二)切实做好“群众路线+法治=人民民主”的历史合题

近一个时期以来,通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我有一个深切的感受,就是总书记在政治上特别重视强调三个问题:一是“改革开放前30年”与“改革开放后30年”的关系问题;二是走群众路线问题;三是强化制度、法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问题。把这三点合起来,可以领悟到总书记正带领我们做一道意义重大深远的“历史合题”,就是正确把握毛主席主政的“前30年”与改革开放以来“后30年”的有机统一,做“群众路线+法治=真正的人民民主”这道历史合题。考察中国民主法治的发展进程,会发现毛主席当年实际上带领我们做了一道“初创探索题”。在这个阶段,老人家特别看重群众运动,但是,这个群众运动却缺乏制度、法律规范,被搞成了无法无天的“大民主”。针对这个问题,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重视制度、法制建设,带领我们做了一道“拨乱反正题”。这个“拨乱反正题”当然不是全盘否定毛泽东,而是在反思教训中继承、在修正错误中发展。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