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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军: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7)

第六个亮点,责任制在四中全会的决定当中也是个亮点。哪几个责任制呢?

第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即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什么叫失误呢?决策严重失误,严重就是程度不同嘛,关键词就是决策失误。所有的事情都是事前判断,然后我们作出决策,事前判断有可能判断对,有可能判断不对,你决策完了以后,按照这个决策一做效果不好,也有可能的,都不是事后诸葛亮,都是事前在那儿预测。但是是不是最后结果对了,就说明决策对了,结果错了,就说明决策错了?那不是,我理解从来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党也从来没这么讲过,他讲的是失误。那什么叫失误呢?我想至少有两点,第一违规,违法。有规定的你违背了,那这个就叫失误。第二你把事情的性质判断错了。你要决策的这个事情要先定性,你执法能力低下,把性质给定错了,后来采取的措施当然就不一样了,这才叫重大失误。比如说环境保护中央有要求,生态文明有要求,你就是不听,你那叫违规。那什么叫失误呢?我给大家讲一个失误的例子。一群老百姓跟公检法干仗,然后我们就命令开枪,打死两个人,打死两个人呢,农民不走,农民就把警察也打了,把车也给它烧了,最后逼得省委领导出面来协调解决,最后才化解了。化解完了以后呢,省委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就有一个定性,说这群农民闹的事情属于什么性质呢?省委说属于群众利益纠纷,这就叫定性。然后市委和县委开常委会是怎么定的这个事呢?他们定的是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所以市委的决策和省委的决策是不一致的。这叫看走眼了,而且走大眼了,因为农村恶势力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我们就出重拳去打击,所以我们就开枪,但是群众利益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那就要做和风细雨的工作,不能开枪,不能抓人。所以对不起,市委书记、县委书记都被免了。这就叫失误,大大地看走眼,判断失误,定性定错了。

第二,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我刚才讲了,四中全会《决定》对司法这一块写的是最重的,早就说过,领导干部不要干预司法活动,不要再去问了,有些领导干部非要问,非感兴趣。有时候呢是开会让司法干部去汇报,有时候直接批在文件上,再不行呢,打个电话,再狡猾一点呢,在开会的时候假装突然想起个事问你,问了以后你给他答了,他大概表了个态,然后他就走了,似有似无,让你摸不着头脑。按照四中全会的《决定》,领导干部以后再要问你就把它记录下来,过去那叫记小黑帐,现在让你记红帐,记下来,记下来给谁呢,给他的上级党委通报,然后由他的上级党委去问他,说听说某年某月你问了一个案子,你是什么意思呀?是因公呀,还是因私呀?你经得住问吗?我想你经不住问,因为所谓以公事去干预其实是少数,借公济私是多数。

第三,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对两种人设了终身问责,一种是行政重大决策,政府官员。第二种是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终身倒查,终身问责。你不是说别人干预你吗?那现在我把干预的人都给你赶开了,然后让你一个人在屋子里好好干。你以为你就会按法办吗?你把别人赶走了,你也会偷鸡摸狗,所以中央政法委有一次开会,讨论司法公正,很多同志都讲是制度问题,我承认我们的制度确有缺陷,因为全世界的制度都有缺陷,但是可能更大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难听的话就是人变坏了。所以,你把别人赶走了,你就能遵守法律吗?那我们怎么监督你呀,四中全会出了两个招数,第一公开监督,你把你的话都说出来,都上网。第二终身问责,我给你后面挂一个责任,哪一天东窗事发,哪一天我收拾你,你自己掂量着办。给你权力,以后判案的时候不需要领导签字了,你自个儿签了就可以判,就可以盖国徽,你看这权力多大,那才叫法官。但是责任也跟着你走,出了问题,你不要说对不起,这个是我学业不精,那不是,你除了学业不精,背后是不是还有别的逻辑呀?

第七个亮点,关于司法公正的新举措。对司法公正的强调,我认为话也说得很重,怎么讲呢?

1、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你搞好了别人就跟着屁股后面走,反过来讲,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句话就是说你搞好了,大家跟着你屁股后边走,你搞坏了,你就把大家给搞坏了,你就是罪魁祸首,就是这个意思。

2、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我们现在省部级领导犯了罪,审判的时候,绝大部分都是异地管辖。为什么呀?薄熙来怎么整到济南去审?为什么一个一个的部级领导都远涉千山万水,到跟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地方,找一个法院,检察院去起诉呢?这个做法的背后就预设了一个前提,您靠不住,就这意思。你既然靠不住,我们就换迷魂阵,一会儿换到这儿,又换到那儿,让你错开。我们设跨区域的法院,办跨区域案件是什么意思呢?也是告诉你,你靠不住,你还是有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我们讲,这个强调,这个话讲得重的程度很厉害的。习近平总书记还讲到,相关诉讼出现“主客场”现象。在老子这个地方打我就能赢,这叫主场赛,换到你那儿去我就打不赢,那是客场赛,足球领域的规则,搞到司法领域来了。

3、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

但是这个特点不一样,现在提出来了四个要求,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那你将来就要去贯彻落实,你的所谓警务公开和狱务公开,我想这两条和监狱管理局有关,因为你的公务员是警务,你管到里面的人那叫狱务。我们有一个监狱,建了一些房子,12年没办下房产证,一些老同志,包括一些离休的干警快死了还没办下来,不干了,跑去上访。房子分为一期,二期和三期,结果把一期办了,那二期不干了,为什么给他们办,不给我们办呢?后来他们说是这样的,说因为二期的资料被烧了,没有了,然后这群干警们就说,那这样你把当初批文给我们看看,我要求公开。说你要不公开,我就找巡视组去了,马上这个监狱长头皮都麻,赶紧派政委来做说服工作,说这个事情稍安毋躁,请放心,我们一定会解决的,我们一定协助你们解决等等。这涉及到一个纪律,其实更多的问题是狱务公开。但是这个公开显然和审判公开不一样,因为监狱的最大特点就是封闭性,那在封闭的前提下,怎么实现开放、动态、透明和便民,这个值得研究。有些领导干部被关进去,五六十岁了眼睛又不好,在那儿穿那个灯泡,一个苍老的手在那儿穿来穿去,但是你干不了这个活,分就没有呀,所以他最后咬咬牙,跺跺脚也适应过来了。

在我的同学里面,学法律的,既有当官的,也有最后进牢房的。进了牢房以后,照样在那干活,挣工分,有的有法律专业知识,帮着监狱提供法律咨询,能够得一个好红花,然后红花可以折抵多少分。但是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个里面有一些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在东北,有一个犯人违规了,我们就关他的禁闭,关了以后呢,过段时间,他的脚就坏掉了,被冻坏了。然后他就来告,这个案子就到了法院,以至于惊动了最高法院。然后监狱怎么解释呢?说关禁闭的时候只是关他的小禁闭,结果他就生气了,就把鞋和袜子全脱了,他就在地上走来走去,最后自己把脚给冻坏了,法院的同志说我们高度怀疑这说的是假话。他怎么会自己把自己的脚冻坏呢,怀疑是监狱把他的鞋和袜子脱了,然后他才被冻坏的。但是他说我们缺乏证据,因为什么呢?因为监狱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所以这个怎么来搞开放,怎么来搞透明,怎么来搞便民,我认为这是这个系统需要去研究和落实的。

4、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是双向的。

第一你不要去胡说,第二你不能胡听。将来出了事,胡说的人我要收拾,胡听的人我也要收拾,就这意思。我们用一个大白话来解读这个意思,他双向讲。

5、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对不符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

这段话有好几个内容我觉得都是很实。第一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我们从来法律规定都有终审和诉讼终结,但是我们没落实,尤其是这几年,我们把它搞成了一个圆的循环,你告吧,这个地方不行,你到那个地方告,那个地方告了不行,在这个地方告。你先诉讼,后上访,先上访,后诉讼,边上访边诉讼都可以干。没有终结,法治的权威就没有。所以四中全会讲要落实这点,一定要有终结,要变成一条线,这一条线就有终点,再长都有终点。

那么你要申诉,怎么办呢?你可以申诉,由律师代理。这一招我认为是很有力的措施,什么意思呀?你别来了,打官司一审二审你来,申诉呀,你就不来了,我们只接律师,不接你。那说律师我请不起,四中全会说,请不起好办,请不起实行法律援助。

实行诉访分离。诉讼程序和上访程序要分开。我在信访局挂过半年职,我们过去讲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是不能接的。怎么可能呢?我们接了不少,在信访局的全国信访系统的上访案件当中,申诉上访案件中,排名第一的是土地和房子,排名第二的是涉法涉诉,排名第三的是福利待遇和收入。我在那儿干了半年,就把这个统计出来。这个涉法涉诉还很奇怪,他一开始在我们国家的信访排名当中,总量并不高,排在后面,结果党委政府花了很大的力气把很多案件都给消化掉了,别的数据下得很快,涉法涉诉是比较顽固的,数量下降得很少,所以他后来者居上,成了老二。然后信访就说我们不接,实行五个不,叫不发表、不接谈、不登记、不统计、不通报。但是管用吗?他要进来,你不让他进,他咕咚在门口一跪,跪上一排,喊呀,哭天呛地的喊救命,那你总要处理吧。然后打电话叫驻京办的过来解决他们的问题。这不又转回去了吗,你还是要处理。接回去说你们有什么要求呀,还是那个要求,处理不了,于是又接着上访。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循环当中,在这种循环当中,法治是不可能有权威的。每个人都以满足自己的利益作为目标,而不是以规则作为目标。

过去有一句话,叫“人要回去,事要解决”。人回去好办,一张票就回去了,事要解决可就不容易了。怎么解决?我们有两套系统,一套是司法,专门解决各类纠纷的。还有一套就是信访,那个应该是解决什么的,那个应该解决法律以外的,司法以外的东西。我们下了决心,实行诉访分离。

前两天有一个乡长给我来了封信,给我提了一个问题,一审法院判了,二审法院判了,申诉法院判了,其中有一个人不服,就要告,上级党委就把这个任务分给了乡长,说这个事情你负责,这是你们乡的。这个乡长就问我该怎么办,我说有两点,第一这个案件的是非你不能去管,因为法院已经判了,你不能牵扯到是非里面去。那乡长管什么呢?就管他不要闹,不要告呀。你就做工作,给别人送一袋米,你给他送三袋米,经常到他们家去聊聊天,说说话,做做工作,开开心心的可能这事情就算了。如果要是不这样呢,你就得采用全场紧逼,篮球上叫人盯人战术。以前我们可从来没这样过,不但我们没这样过,中国自古以来都没这样过。为什么现在这样?是值得总结的教训。按下一个葫芦起来三个瓢,再这么干下去,将来就起八个瓢。所以要立规矩,要把我们纸上写的法律变成现实。四中全会对司法写了这么多重话,搞了这么多措施,为什么?因为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就靠这个防线来守住社会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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