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毛泽东领导起草 1.5亿人参与讨论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毛泽东领导起草 1.5亿人参与讨论

摘要:新中国成立之后,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的体现,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渐恢复,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很快提上日程。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同时也为全国人民指明了今后的前进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回顾党的历史,制定修改宪法的实践有经验、有教训,有前进,有徘徊。然而在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五四宪法”都是

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元旦社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伟大任务》

1954年,毛泽东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今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在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今天,回顾诞生于1954年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过程,有助于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新中国法治进程的逻辑与经验。60年来的宪法历程表明,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宪法在国家建设和治理中的作用。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再好的宪法如果被束之高阁也会沦为一纸空文,唯有把一切权力关进宪法和法律的笼子才能行之有效。

新中国成立之后,1949年9月通过的《共同纲领》作为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的体现,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渐恢复,加强政治建设的任务很快提上日程。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同时也为全国人民指明了今后的前进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回顾党的历史,制定修改宪法的实践有经验、有教训,有前进,有徘徊。然而在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五四宪法”都是绕不开的关键坐标,其中的法治精神一直传承和延续至今。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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