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光伏扶贫”精准到户(2)

摘要:安徽省合肥2014年实施的200户光伏下乡扶贫项目已全部实现并网发电。基层反映,试点推广中仍遭遇制度流程和标准不统一、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难题,建议完善制度流程,制定规范统一的标准,同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出台配套政策,确保“光伏扶贫”可持续发展。

操作层面坚持全程公示,确保扶持对象“真贫困”。“我们反复宣传政策、召开村民大会,严格贫困户的筛选、审核,并经过村、乡、县三级公示。”合肥市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赵坊村村委会主任完永翠说:“选出的10户大都是低保、重残户,都是村里最困难的人。”

合肥市还坚持公开招标,实行“一户一方案”。记者采访了解到,通过合肥市招投标中心向全国招标,并经专家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与此同时,逐户对屋顶结构、承载能力等进行勘测设计,并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此外,对工程建设的项目和验收结果及施工企业的服务承诺在村内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用电不花钱,卖电还有收入,比发慰问品强多了”

“多亏了光伏发电,否则我家根本脱不了贫啊。”合肥市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赵坊村村民李跃树说。记者从合肥市肥东县扶贫办了解到,2014年2月至5月,李跃树家累计发电量490千瓦时,累计上网电量449千瓦时,应支付补助资金和上网电费资金合计近365元。

李跃树家有2亩地,他和老伴带着一个40多岁的儿子,儿子患有精神病要常年吃药,他家年收入不足2000元。“以前逢年过节领导过来慰问,大概能发400元左右的钱物。”他说:“现在,用电不花钱,卖电还有收入,比发慰问品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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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金寨县全军乡沙河店村村民方荣军在清除自家光伏发电板上的灰尘。)

“一期100户自2013年10月开始建设,到2014年2月实现全部并网。”合肥市扶贫办主任肖波说,截至2014年底,一期实施的100户光伏下乡扶贫项目户平均增收2400元以上,2014年实施的200户光伏下乡扶贫项目已全部实现并网发电。

环境效益显著是另一成效。合肥市长丰县扶贫办副主任杜会中说,建设一个3KW的光伏电站,与相同装机规模火电发电相比,25年内可节约标准煤约23.6吨。相应减少燃煤所造成的有害气体排放,其中二氧化硫2.1吨,氮氧化物1.1吨,二氧化碳42.3吨。

产业效益突出。合肥地区目前有125.5万农户,其中贫困户约8.5万户,如果按照50%的农户和70%贫困户,户均建设3KW光伏电站,仅合肥市将需要193.4万KW光伏板、64.5万台逆变器,放眼全国农村,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促进光伏产业大发展。

2014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副主任陈畅飞在合肥调研光伏扶贫工作后表示,合肥市试点光伏下乡扶贫,思路清晰,方法科学,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给农村无劳动力家庭带来了持续稳定收入,是对无劳动力家庭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值得推广。

流程标准需完善 服务体系待健全

2014年下半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安徽、河北、山西、宁夏、甘肃、青海等六省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光伏扶贫目的明确:有效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就业、开发经济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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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鸟瞰“光伏村”——连云港东海县青南村。)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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